限制生育的过时政策,该彻底清理了

限制生育的过时政策,该彻底清理了

5月31日,《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提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打包”修改。其中,《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拟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原规定是,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才能再生一个。

这意味着,再婚夫妻的二娃生育被放开了,再婚夫妻不再受之前婚姻生育的“累积效应”影响,可以正大光明地生二娃。老实说,这样的政策受惠面并不大,但是,河南省作为我国传统的人口大省,这样的放宽有一种风向标意义。

其实,我国全面放开“二孩”已经多年,人口政策的大环境已经改变,但是之前计生政策执行的“惯性”太大,一些地方的措施、政策,还是倾向于“限生”“少生”“罚钱”,这些明显有悖于国家宏观人口政策的“老皇历”,必须要做出全面的清理,新房子打扫一新,才能达到鼓励生育的效果。

前两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横空出世,现行的《婚姻法》已经被这部《民法典》所取代,夫妻的“计划生育”的义务已经被剔除出了《民法典》。中国人口改革的步子已经迈得这么大了,那么,过时的人口政策的修订,就必须及时跟上,让中央的人口政策及时贯彻到基层,要从地方法规、基层执法层面上释放出鼓励生育的诚意。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议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处罚政策。这一政策就引发社会热议,网友一方面支持生育政策的认真论证、及时调整,另一方面也强调政策要注意人文关怀、利益导向,尊重现代社会个体的自由选择。

从出生人口数量来看,社会上生育意愿的降低,不是我国独自面对的尴尬,而是世界性的难题。有人曾对生育现状作出如下总结,“以前是想生,生不了;现在是能生,却不愿生。”面对部分家庭对生育望而却步的现状,有关部门应当深刻认识新时期人口发展的形势、规律和特点,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政策支持。

不少地方在推行基本生育免费;延长产假、配偶陪产假(护理假);增加产科、儿科医护力量等等,这些都是鼓励生育的好政策,更加直接的鼓励生育措施,莫过于彻底清理过时的限制生育的政策措施。《民法典》都不把计划生育列为夫妻义务了,清理限生的政策,该加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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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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