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圆满召开

2022年5月22日下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以下简称“评审会”)以线上会议形式圆满召开。会议由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洪祖运主持。

参加评审会的专家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监事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国家法官学院原院长黄永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盛雷鸣,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轮值院长、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乔文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学致,智行合(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CEO、创始合伙人莫琼等七位专家。

协会重大项目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周皓、副主任李向群,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主任洪绍泉、副秘书长毛姗姗、科研处处长林戈、项目处处长彭亚娟出席会议。

黄永维在会议中指出,加强合规管理是中小企业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合规管理是中小企业合法经营运作的底线,中小企业必须把合规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强化从理念、执行到监督各个环节,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促进科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团体标准也是建设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导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其将帮助依法依规治企,实现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助力实现中小企业合规目标。

洪祖运介绍,本次团体标准的编制跨度社会行业广泛,涉及合规领域精细,影响力广泛且深远。团体标准的编制收获了丰硕成果,期待各位专家能深度参与团体标准后续发布、实施、场景应用的工作,推动广大中小企业的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林戈代表起草单位对团体标准的编制情况进行说明,详细介绍了团体标准起草的背景、框架体例、编制过程等情况。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圆满召开

评审专家组通过详细查阅、现场提问对团体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在评价流程与运用、意见征集范围、构成要素、借鉴意义、评价内容等方面提出诸多极具专业性、指导性意见。起草单位针对专家评审意见逐一进行答复回应。

评审专家组经严格审阅和反馈交流,对团体标准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同意予以通过。评审专家组指出,团体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里程碑,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评价标准。

此次专家评审会的圆满召开标志着团体标准将完成各项既定程序,进入公布与实施阶段。团体标准确立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总体原则和方法,制定了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为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明确了具体方向,同时也将通过评价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护航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报协会领导批准后将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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