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我所程功律师代理运输毒品案,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近日,由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程功律师承办的一起运输毒品案取得重大进展,经过提交辩护意见以及与检察官的多次有效沟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程功律师顺利为刘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5日,李某(刘某朋友)以有事没空收快递为由让当事人刘某在公司帮其代收一个不知名快递,并询问刘某拿完快递是否可以走后门出去。刘某拒绝,并坚持走公司大门。在此之前,民警已经伪装成刘某的同事在一个办公室工作。10月16日,民警查获了刘某所拿快递中装有毒品,并立马对刘某进行刑事拘留。刘某却表示并不知道此快递里装有毒品。

办案经过及结果

程功律师接案后,多次会见嫌疑人及其亲属,了解事发经过和相关案情。由于刘某有吸毒史,参与程度较高,涉案情况较为严重,案件有一定难度,但程功律师并未因此放弃,一方面与检察官积极沟通,另一方面从以下几点为刘某争取办理取保候审:

一、事发之前,嫌疑人刘某也帮李某收过几次快递,都没有什么问题。且当刘某看到快递包装的体积较大时,就要求李某自己到单位来取。因此刘某说并不知道帮李某收取的快递中装有毒品的说法具有可信度。

二、事发时,李某让刘某拿到快递后从公司后门出去,但刘某拒绝走单位后门,坚持走大门。可见刘某内心较为坦荡。

三、刘某被抓获后才知道,几天前来到公司且与刘某同处一个办公室的几个人是民警,但刘某对他们从未产生过怀疑。

期间,程功律师陆续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院递交了《审查逮捕阶段法律意见书》。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检察官充分采纳程功律师的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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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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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功律师

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重庆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30年上千案件的实战经验

擅长领域:刑事案件辩护、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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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2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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