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自助式”送达法律文书,提升司法便民效能

齐鲁壹点记者 胡兵 通讯员 高忠祥 胡秋亮

“您好,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向您发送法律文书一份,请尽快登陆微信小程序或关注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确认接收。”4月13日,家住广西柳州的张强(化名),收到了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发来的一条短信提醒,提醒他及时接收该院发送的法律文书。仅仅5分钟,张强便按照提示完成了数字化送达告知确认、电子签名等步骤,成功完成了法律文书的远程签收。

今年初,张强受人蛊惑,以1000元价格出售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银行卡后来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多人,在诈骗庆云籍被害人时,张强和诈骗分子一并被抓获。

4月初,已取保候审的张强被移送庆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张强在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到案签署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多份法律文书,但因疫情原因,张强往返两地遇到诸多困难。

为提升办案质效、助力疫情防控、数字服务司法便民,今年4月初,庆云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办案实际,自主研发了“庆云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送达平台”,实现法律文书的“自助式”送达。

庆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芦广庆介绍说,以往的法律文书送达,检察官一般需要电话联系当事人到院签收,或者以检察专递的方式将文书邮寄至当事人居住地,送达时长在1至3天不等。现在,可以通过网络将法律文书快速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相关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收到法律文书接收短信通知后,只要关注该院微信公众号或进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送达平台”微信小程序,经身份验证通过,便可在手机上查阅、下载送达的法律文书,并完成掌上签名、签收,有效避免了疫情环境下因人员密切接触带来的传染风险,实现了检察办案文书送达事务的智能化、规范化、高效化。

“虽然刚刚上线,但检察官通过将法律文书线上模式送达到签收人,其精准送达、高效便捷的数字化优势已然显现。”芦广庆说。

该院适用电子送达的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非涉密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告知书等。自电子送达平台运行以来,该院已送达各类文书30余份。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开发完善系统平台,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全面开启电子送达模式,稳步拓展平台功能,融合打造检察办案新模式。”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颜倩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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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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