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债权总额4482万元!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涉债权总额4482万元!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10月8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召开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涉及15位债权人,到会10人,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破产管理人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投资人及职工代表等出席会议。据悉,参加该会议的债权人涉及债权额总额为4482.47万元,其中有担保的债权额为850.43万元,无担保债权额363.20万元。这也是城中法院审理的首例破产清算案件。

该院受理申请人项某对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以下简称万顺汽车部件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经公告申报债权结束后依法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上进行了包括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审议、表决《债权人委员会委员选任和更换办法》、《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管理人做《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审计、评估机构宣读审计、评估意见、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审议、表决《关于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财务管理方案的报告》、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审议、表决《债务人破产财产审计政府征收部分选择变价方式的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宣布各项议程的选举及表决结果等十二项议程。

2017年4月10日,项某以万顺汽车部件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万顺汽车部件厂进行破产清算。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日通知了万顺汽车部件厂。在法定期限内万顺汽车部件厂对项某主张的债权及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均未提出异议。

法院查明,项某提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5)柳劳人仲裁字第277号仲裁裁决书,万顺汽车部件厂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待岗生活费、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共计3111.866元。万顺汽车厂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

法院经审查认为,项某与万顺汽车部件厂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万顺汽车部件厂未能清偿债务。万顺汽车部件厂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符合受理破产申请的条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受理了项某对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破产清算经广西高院批准指定城中法院审理此案。

由于万顺汽车厂破产清算案件涉及债权人众多,故召开债权人会议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城中法院 吴漩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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