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办法(试行)》发布,率先在全市建章立制

近日,松江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松江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市建立本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推动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松江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办法(试行)》发布,率先在全市建章立制

《松江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办法(试行)》共设十条,在适用范围、统筹使用方式、工作流程、单位工作职责、公职律师岗位职责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适用范围

松江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各人民团体。(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和部门除外)

开展方式

以“依申请指派”及“单位结对共享”两种方式实现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

依申请指派

《松江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办法(试行)》发布,率先在全市建章立制

单位结对共享

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由公职律师数量充沛的单位与职能相近且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单位自行进行结对,让公职律师能在熟悉的职能领域内实现对口互助、效能输出。

目前,松江区教育局和区司法局已完成公职律师结对共享签约;根据区民政局、生态局的申请,指派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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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松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扩大)会议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陈晓军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松江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办法(试行)》,抓紧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用好用实工作机制,推动本单位公职律师的培育发展,合力形成公职律师管理使用的松江模式。

目前,松江区共有持证公职律师80人,覆盖29个单位和部门,数量位列全市前列。近年来,松江区公职律师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为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治理等各领域法律风险严把审查关口,为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当好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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