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教您如何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

不担当,不做为是近年来大家感受比较强烈的问题,甚至对他深恶痛绝,这不光是一个作风问题,中纪委会议曾给这种行为定性为严重违纪,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渎职罪。

面对这种情况,大家可能也都能想到要投诉举报,但是实际做起来会发现举报难效果差,有理说不出,说出来没人听,听了也不改,改了也不见效。总之是像牛皮癣一样的难以根治,从而困扰着广大的办事群众。陈律师曾在某省级检察机关反渎职局工作多年,专门负责查办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类的犯罪,监察体制改革后,陈律师又到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有一段时间专门负责接待群众对公职人员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投诉举报。所以在这个领域有一定的经验和心得体会,那么陈律师下面分享出来,给有需要的人。

首先要说的是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确实是难,不光你们觉得难,陈律师觉得也难,当然难归难,还是有一些破解之道

陈律师教您如何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

第一难在获取证据。不像乱作为。滥用职权很容易留下痕迹,甚至搞得众人皆知。但是不作为的特点就是不作而无痕,对你要求他们作为的请求,他不受理,不理睬,不行动,不回应,不出书面材料,不做正面答复,让你有苦在心说不出,受尽委屈却无证据。那么怎么办呢?第一就是要想办法将整个交涉过程留痕,一是要在各个环节死磕,留下痕迹,最好留下一些书面记录,面对一句话,就想把你支走,比如,这个不归我们管,归某某某管,你去找他吧,那绝对不能走,要求他给你登记你来办事的记录,比如回执单,受理单,办事人员登记表,哪怕门岗的出入登记,能拿走的要拿走,拿不走的也想办法拍照复印,很多时候,就算我们想尽各种办法,他还是不给你留痕,有条件的要想办法把整个过程录音录像,就在后期都是举报的证据,公安部都已经明确要求,让民警要习惯于在镜头下工作,允许人民群众在公安执法时进行录音录像,但还是由各个部门单位制定各种土政策,所谓工作场所不允许人民群众录音录像,这其实都是严重落后于时代发展的,也是有悖于党和国家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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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难在职责不清,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难在职责和他们掰不清,普通群众对各个机关单位,对机关单位里的各个具体办事人员到底有什么职责难以做到内心一清二楚,尤其现实当中存在很多职能交叉重叠或者模糊不清的现象,而你面对的工作人员是专业人士,人家天天干这个,琢磨这个,推卸责任起来肯定是头头是道,有理有据,定责不清,职责不明,难以找到对方明确的违规点,找不到政策法规文件依据,尤其具体人员的分工职能,外人更是难以搞清楚,陈律师在检察机关反渎职局工作是,每查办一个渎职案件,都要先做大量的工作,要把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职能,职责,分工授权等,甚至得提前学习十天半个月以上,才能开始正式查办工作,要不然像检察官和被查处的渎职人员也和他们掰扯不清职责问题。那怎么办呢?那就得学呗,找专业人士请教呗,找到具体的文件法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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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难在各种阻力,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在体系内有唇亡齿寒的效应,受理举报的人员也是体系内人员,或者就是被举报人的上级或上级单位,衡量是否不作为的标准,自然是体系内的同僚的标准,而不是普通群众感受为标准,甚至会有今天你举报他了,明天会不会又举报我的担忧,这个就不展开讲了,推进起来自然不会太顺利。再加上被举报人员是体系内的一环,关系盘根错节,人家也不会等着被举报后无动于衷,总会想各种办法应对,这个大家都懂。那么这个怎么办呢?总的原则是要借力打力,远交近攻,隔山打牛等,这都是咱们老祖宗的智慧,具体运用可以和陈律师讨论交流。

陈律师教您如何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

以上是关于举报不作为问题,面临的一些特殊困难,除此之外,它也会遇到一些举报控告相通的困难,比如举报材料写不好,举报渠道找不准,跟进配合不得法,举报的决心信心难持久等问题,这些在陈律师的其他文章中都有过论述,大家可以在我的文章列表中找出来参阅借鉴,在此就不做赘述。

那么具体怎么做?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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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树立强烈的信心决心,举报公职人员不作为就是要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理据充足,绝不能心虚气馁唯唯诺诺。须知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理应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神圣的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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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借助专业力量,举报不作为其实也是一门专业的活,在上述的几难中我已经提及了,光靠自己去死磕不是好的选择效果也难以保证,还可能因小失大,耽误了自己的正事,要么自己有这个专业精神,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去学习,去钻研,去琢磨被举报的这些领域,要研究清楚他们的体制机制,运作模式,分工职能,内设机构,有关行业或领域的文件,法规,政策要求,有可能的话再搜搜相关案例,这样才能做到理据充足,才有可能写出一份很好的举报材料。有很多举报人不屑于写材料或者根本就不会写材料,靠一张嘴打天下,其实是效率非常低的,就算你伶牙俐齿,能讲清,也没有人愿意听,能和你说话的都没权管这个事的,当然,在这个领域找专业力量也不太好找,要么你认识同体系内的相关职能人员真的愿意帮你,要不在信访领域有朋友他能给你支招,要不然就多看陈律师的文章。

第三要善于追踪跟进,举报投诉控告领域任何事情不可能一封信,一个材料发出去,万事大吉,不断地追踪跟进,不断的调整材料内容,不断的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策略,和动作,都是成功必不可少的步骤和条件,一般情况是一轮举报伴随着一轮调查,然后给你一个反馈或结论,然后你不满意,根据新情况,调整策略内容进行第二轮的举报和反映,然后第二轮的了解情况给出反馈,如此循环,当然,每一轮所产生的效果有可能是边际效应递减的,就是越来越弱,甚至到最后写了半天,没任何动静了,这就是有可能你的有关举报件判重了,直接就束之高阁,不再受理,不再回应了。所以举报不能车轱辘话,车轱辘材料来回发,那样就是浪费时间,一定要有新的内容,一定要反映有价值的理据的,有明确诉求和主张的东西。要及时将问题处理的新进展,出现的新问题,遇到阻力阻拦和障碍向有管辖权的机会汇报反馈,形成良好互动,以便于上级及时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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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对举报不作为的不作为,要继续举报。实践当中举报投诉件,转来转去,最后又转回来了被举报的单位,甚至被举报的个人还能看到举报原件,结果自然好不了,甚至还会有针对投诉者的穿小鞋,打击报复。那么这就需要我们把举报具体公职人员不作为的个人责任与举报有关上级和单位失管失察的领导责任,以及对打击报复或变相行为不处理甚至纵容包庇的责任相结合。有关法规也明确规定,有管辖权的上级机关对投诉举报不能认真核查,不做出公正合理处理的,除继续要求复查复核外,还可以对上级机关不负责任甚至袒护包庇行为进行新的有依据的举报,这样有关举报件就不应当继续转至该上级机关了。《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五要精准反映,反对乱撒网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渠道上除了向有关机关的信访部门寄送材料外,也可以根据事情的性质,也可以直接向有关内设的职能部门或主管人员直接寄送反映,当然这需要对该机关的职能和内设机构甚至具体组成人员有深入的研究和了解,当然这都应当通过合法的渠道了解,绝大多数时候依靠公开资料和报道就足够了,陈律师坚决反对搞歪门邪道,也不需要,具体渠道上通过邮寄或者网络渠道反馈都是可以的,盲目的,一味的上门到窗口,像祥林嫂一样的诉说,成本很高,难以持续,效果也不会好,并不是好的选择,甚至有可能会判为缠访闹访,反而给自己带来被动。

第六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行为,要坚决到纪委监委进行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渎职罪的刑事责任,具体立案标准为,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或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好了,先写到这吧!昨天晚上,网友咨询要求讲讲这方面的内容,陈律师晚上睡觉前想了想,早上六点起来就开始写,现在快八点了,该吃饭了,上面这些内容有未尽之处,私信和陈律师交流!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文章花絮,以下为定稿删减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娱乐)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轰轰烈烈,到目前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极个别的公职人员由于失去了腐败的机会,在工作上开始消极惰怠,表现的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干事,极个别公职人员错误的信奉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如果你遇上了这一种极个别的公职人员,就会感叹找不到人办不成事,原来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以上种种都是极个别人员不负责任,没有担当,与以党和国家三令五申的要求唱反调,这些都是在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甚至失职渎职的恶劣行为。

党和国家对这种行为是严令禁止的,人民群众对这种行为也是深恶痛绝,那么怎么办呢?陈律师认为,还是要拿出我党的法宝,走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打一场针对不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的人民战争。那么具体怎么搞呢?其实有这种遭遇的群众,有时候面临很尴尬的困惑,也知道国家有举报投诉的渠道,但是感到周期漫长,效果不佳,甚至举报投诉本身又面临了新一轮的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这个部门推那个部门,那个部门又踢回这个部门,九龙治水谁都能管,最后谁都不管,更有甚者,有些投诉举报甚至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当然,最可怕的还。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的原因呢?陈律师就不分析了,陈律师主要想讲的是如何做好对不作为公职人员的举报投诉,提高效率,加强效果,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下面先从反面开始讲起,为什么一般人对公职人员不作为的举报投诉效果呢,主要存在问题抓的不准,渠道选择不对,材料质量不高,信心决心不足,追踪跟进不力等问题。问题抓的不准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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