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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从事专业的诉讼法律代理活动,依照《刑事诉讼法》;依照《行政诉讼法》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两类人以外,其它诸如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案件当事人属地社区居委会 、和村委会推荐的公民,均可担当诉讼代理。
那么、担当诉讼代理人,除了上述这些身份,尚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中国的普通民众都知道:只有取得律师资格的人才能从事诉讼代理;只有取得律师资格的人才能到看守所会见罪犯;只有取得律师资格的人才能在法庭上信口雌黄。
但并非只要是案件都必须走法律程序;并非只要是案件都必须由律师代理;而且并非只有律师才能代写讼词诉状;有的案件可以私力救济 ;有的案件可以由国家领导人拍板;有的案件甚至可以走媒体监督程序……
决定这一切的,是人不是物 !机械发挥律师的能量属于市井眼光!这个世界没有学历本本;没有身份地位,但却能一跺脚、一挥手亦地动山摇的人无时无处不在!
那么既不是律师又非法律工作者的裸民,除了在特殊情况下给自己的近亲属当陪衬做造影,由于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没有受过系统的指导培训,所以基本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代理特权。
除了上述三种情况,还有两种人容易得到法院的特许!第一是法院的退休工作人员 ;第二是自学成才并有相当成就的专家学者和教授。
且此类人通常具有驾驭大案要案的气魄和能力;甚至在专业领域具有极深的造诣;有超强的思想境界和政治嗅觉!这类人在国内十分罕见 ,具有天赋异禀!一旦粉墨登场,就能出类拔萃,纵横捭阖、让天下人震惊!
然而、经过无数的岁月辗转 ,律师这扇看似神秘的窗户 ,终究还是被高人捅破了!
中国当代的律师,他们除了千篇一律的在法庭上侃几句法律术语;除了亦步亦趋到监狱享受犯罪嫌疑人授予的特权;除了在法院的安检卡点不被搜身!在无数案件当事人的心里,律师的身价早被大打折扣。
其实在共和国的后三十年,律师这样一个特殊载体,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他们实在不被百姓看好!空有一套理论、却无真才实学、在法庭上呆坐两个小时后、几千几万钞票照样揣进口袋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于是当今的律师事务所,几乎全都变成了拉郎配,他们无聊到公然在法院门口招客站桩;甚至在网上作秀卑鄙设局、进行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
蠢才就怕遇到庸才;庸才就怕遇到人才;人才就怕遇到天才!诉讼代理是一项高智商、高风险的特殊职业!谁能对案件结果作出铿锵承诺 ,谁才是行内精英!但一招不慎,就能让你倾家荡产!
无论你是哪个名牌大学毕业的;无论你是高级律师还是主任律师?如果你在法庭上的演讲不能语惊四座;如果你写作的法律文书无法撼动当事人;如果你的办案履历上没有几桩几件惊天大案的成功记载,如果你在社会上没有良好的信仰口碑,你还是趁早躺平坐冷板凳吧!
最后结语:世间凡能做大事的人;必定是有大气魄的人 !劝君慎接陈年旧案;拒接垃圾案件!小案小鬼难缠;大案大人会管!
尤其是民间底层的官司当事人,他们做事亳无底线;说话口无遮拦!他们自以为花了几个铜瓣,就可以姬指气使,把代理人当成廉价的高级劳动工具!这样的当事人 ,最终都会输得很惨……
大凡这类脑后长有反骨的人 ,千万不要被他们的假象蒙蔽;更不要有什么把柄落在他们的手中!否则一旦被这种人缠上,不死也会掉层皮!
官场腐败固然可恨,但民间许多案件当事人,他们既不要脸还不要命!求你时可以叫您是爹,甚至不惜向你磕头下跪!一旦目的达到了,转瞬间就翻脸不认人,一脚把你踹到九宵云外……
一个身怀绝技的高手,要懂得收敛锋茫,急流勇退!深山藏猛虎;大海卧蛟龙!宁步张良;勿学韩信!谁也无法改变历史的周期定律!!!

作 者:山 鹰
二0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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