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与被拘留当事人的会面中,有10项基本的行为准则需要遵守,这些准则不仅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维护律师的职业道德。

1、不得传递案件物品
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不能传递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2、不得透露同案犯信息
律师在会见时不得透露其他同案犯是否被抓捕归案的消息,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违规。
3、不得提供通讯工具
律师不能给当事人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以防止泄露会见过程。
4、不得携带非律师人员会见
律师不能带非律师人员,包括当事人家属或亲友,参与会见。
5、不得传递纸条或信件
律师不能为当事人与其亲友之间传递纸条、信件,以防信息泄露。
6、不得教导当事人作答
律师不能教导当事人如何说、怎么说,以避免产生教唆作伪证的嫌疑。
7、法律解释要全面
在解释法律时,律师不能片面,应将诉讼程序和权利义务全部说清楚,程序与实体并重。
8、不得寻找关系
律师不能给当事人找所谓的关系,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9、不得做出乐观预估
律师不能给当事人做过于乐观的预估,不能保证任何案件的结果,以维护法律服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10、不得直接询问犯罪事实
律师不能直接问当事人是否实施了所涉犯罪,以避免引导当事人做出不真实的陈述。
如果有会见方面的需求,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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