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以多次分。
周律说法。
大家好,我是上海周律师。今天继续讲公有住房的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

1. 上次讲了分割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原则上是均分。哪些人均分?由该处共有住房的承租人和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简称同住人之间,一人一份,按照均等原则来分割,来分配征收补偿款。但是特殊情况,特殊人员可以适当多分。

2. 另外一个可以多分的特殊的情况是,也就是在本市两处以上的地方,他有公房,但是他都是作为承租人的。这个时候在本市有两处以上公房的承租人,他可以就这些公房的征收补偿款来主张分割。也就他有一处分一处,有两处分两处,有三处分三处。注意可以主张分割多处公房。
3. 征收补偿款的是承租人,仅限于承租人,而不是所谓的同住人。也就是同住人的征收补偿利益,只能是一次性的,而不能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这里要特别注意,承租人和同住人,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权利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另公有住房的征收补偿款,或者说征收补偿利益的组成,我们俗称就是三部分组成,简称就是三块砖。
·第一块砖就是房屋的评估价格,面积乘以评估单价,我们简称第一块砖。
·第二块砖就是价格补贴,房屋的面积乘以评估单价和价格补贴系数。不同类型的住房,它补贴的系数是不一样的。有老式里弄,有新式里弄,有花园洋房,有公寓等等。贴的价格不一样,又称为第二块砖。

·第三块就是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单价乘以不同套型面积的补贴。根据房屋的种类不同,它套型的补贴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完整的独立成套的,有的是半独立成套的,有的是比如说全部是公用的,就煤气,这个卫生和厨房,都不是独立的,都是公用的等等。甚至于他没有专门的厨房间和卫生间,那么这些套型面积的补贴都不一样。这是第三块砖,我们说称的三块砖。
今天就到这里给您参考再见。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