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可以在日本从业,但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具体如下:
从业条件
– 具备外国律师资格及从业经验:需持有中国有效的律师资格证书,且在取得该资格后,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其中一年必须在日本境外度过。
– 满足其他相关要求:要拥有真诚履行职务的意愿,具有为了适当且确实履行职务的计划、住所及财产基础,拥有对委托人造成损害时赔偿的能力,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失格事由等。
业务范围限制
– 法律适用限制:只能就中国法律提供建议,不能从事日本法律业务,如不能起草涉及日本法律的文件或代表日本客户处理日本国内的遗嘱事务等。
– 诉讼业务限制:不能代表客户进行日本法庭诉讼,但可以代表客户进行私人仲裁,通常参与外国客户与日本律师之间的中介工作或协助日本客户处理外国法律事务。
注册流程
– 预备审查:可向日本法务省申请预备审查,确认需要提交的文件是否齐全。
– 承认申请:提前预约到法务省申请的时间,购买收入印纸,提交申请书及各类文件,包括履历书、护照复印件、律师资格证明、从业经验证明等,当场填写誓约书。所有文件确认无误后,法务省负责人会交给申请人“承認申請受付票”。
– 注册登记:司法大臣批准申请后,申请人的姓名必须在由日本律师联合会维护的外国律师名册上登记为注册外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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