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务用车改革不断推进,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防范公车私用风险尤为重要。公务用车管理不仅关系到效能建设,还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加之新社会、新形势对公务用车管理的新要求,笔者旨在剖析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与各位读者进行探析,目的在于使公务用车管理有条不紊地推进。一、关注制度建立建设情况初次接触被审计单位,应对被审计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进行检查,这不仅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要求,更是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操作规范性的制度保证,重点关注:是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制度内容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操作流程或控制环节是否存在控制不到的风险点。二、关注是否按照车改方案执行如审计期间涉及车改情况,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车改情况进行核实,获取公车改革批复、方案及相关车改结果的汇报,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车改批复及方案保留应有的车辆、是否存在隐匿公务车辆的情况(核实车辆保险及维修费等支出,是否存在非保留公车报销相关费用情况;是否存在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是否存在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是否存在既领取公车补贴又违规乘坐公车情况。三、关注车辆配置情况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注:该处指的是配备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没有国家或系统内部相关调整标准规定的前提下,不得随意突破上述配备标准)。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车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报批配备越野车的情况、是否存在为领导干部固定配备越野车的情况、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是否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是否存在通过获取外部单位或个人资金支持使原本超标准配置的车辆价格在标准范围内等。四、关注车辆权属登记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垂管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清、关系不畅的问题,初次接触被审计单位,需要获取被审计单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重点关注:关注车辆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机动车行驶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检等情况。五、关注公务用车运行台账管理在审计进场后,应获取公务用车使用登记簿及关于公务用车记录公示情况的说明,重点关注:是否设立台账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公务用车台账登记信息是否齐全(至少应包含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信息;油耗及费用在单次出车时统计较困难,一般应对单车运行的油耗及费用进行月度核算或季度核算;出于检查的目的还应包括乘车人、驾驶员、审批人等信息)、是否对公务用车的费用及油耗进行单车核算、是否对公务用车运行记录进行定期公示等。关于公务用车登记信息是否齐全,在审计过程中应注意如下方面:(一)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应包括出车时间和回库时间;(二)事由应进行详细登记,不能只填写“外出”“办事”“公务”“接人”“应急”等模糊性信息;(三)地点应进行详细登记,不能只填写“市里”“局里”“处里”“XX区”“郊外”“修理厂”等模糊性信息;(四)里程信息应如实登记,并应对里程登记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1、相同地点往来时,所消耗的公里数是否接近,如差异较大,需核实原因;2、同一地点一天内多次往来时,应详细登记每次所耗费的里程及时间,以便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核实;3、油耗与行驶里程是否匹配,由于油耗应进行单车核算,在审计过程中应核实车辆年度油耗与行驶里程是否匹配,可登录“小熊油耗”官网输入车号查询车辆油耗情况,由于存在速度、路面等影响,当且仅当油耗与行驶里程匹配度差异较大时方可作为质疑依据。(五)关注是否存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是否存在利用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如确需到外地,应提供合理性、必要性说明);是否存在外事、会议和集体活动长期占用公务用车;是否将公务用车当做接送上下班的通勤用车;是否存在长期租赁或固定租赁豪华车辆当做公务用车使用。六、关注“三定点”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应通过抽查及询问的方式对“三定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对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注: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车辆维修保养及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主要指京内单位对此履行集采程序,京外单位如果有相关规定,按具体规定执行);是否对公务用车进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关注定点维修验收单,是否存在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货或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或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七、关注公务用车公示情况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应进行公示,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是否对公务用车使用记录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是否完整并详细、是否定期进行公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未对公示周期及单次公示期限进行规定,系统内部或者本单位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应每年至少公示一次,如出于监督检查目的,建议按季度进行公示)。八、关注公务用车处置流程关于公务用车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公务用车报废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根据办法要求,虽然未达年限亦可报废,但在实际中,很难获得批准。针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般地方要求使用年限超过10年才可以更新,应结合具体规定进行审计);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一般认定标准:车辆无法达到交管部门年度检验标准、无法通过环保部门的审验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证明);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是否按照规定方式进行处置(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交由专业回收机构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九、关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常见问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经费支出过程中常见问题如下:(一)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重点审查通过维修费、市内交通费等明细科目隐匿公务用车费用;(二)加油费直接接入费用,未通过“存货”科目核算。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财务账多采用加油卡(预付卡)的方式管理加油服务,在取得预付卡(或预付权限)的同时将相关支出计入当期费用,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背审计单位财务账应在取得加油卡(预付卡)的同时计入“存货”科目,按月度或季度将消耗的加油卡金额结转到当期费用;(三)停车费与过路费支出依据不充分,停车费与过路费在报销时应附清单列明费用产生的时间、车牌号、乘车人、金额等相关信息,否则仅凭发票无法证明业务相关性(该处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与公务用车运行记录进行比对得知);(四)报销非本单位车辆相关费用或转嫁本单位公务用车支出。报销非本单位车辆相关费用主要靠抽查本单位公务用车相关费用进行检查,转嫁本单位公务用车支出多数时候需要延伸到下级单位进行审计方可查清;(五)关注节假日加油或出车情况。当出现节假日加油或出车情况,应仔细核实出车的理由,谨防公车私用风险;(六)纵向比对各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将近五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明细科目)金额进行比对,如某年或某项费用支出存在异常偏大或异常偏小,应进行重点核实;(七)扩大开支范围情况。要严格核实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尤其防范通过多次小额支出隐匿其他费用。十、关注公务用车绩效管理情况近年来,绩效管理遍布日常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这不仅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要求,也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必要举措。各地市亦开始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价活动,如:常德市XXX局开展了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定点服务,公务用车维修、装饰美容定点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甘谷县XXX机关开展公车平台绩效考评工作会议,对公车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总结及评价;天津市X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费绩效目标表》披露在天津市某区人民政府官网上,接受公众的监督。在绩效管理过程中,除关注经费使用、公务用车保障及时性、车辆配备、安全驾驶、受众满意度等常规项目外,应着重关注公车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全年运行里程及运行次数较少等情况)。附:公务用车管理创新做法汇总(本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因技术原因,笔者无法核实此做法是否为原创,仅就此做法与各位笔者进行分享)一、北京XXX局为公务用车加装定位系统。该系统包括加密车载终端设备和加解密机配套设备、公务用车定位管理软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在线统计行驶里程与费用等支出信息。二、常州市创新建立同城派车机制。市和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签订《同城派车合作备忘录》,建立市、辖市区两级公务用车统筹调配机制,实现全市公务用车集约化、节约化管理。凡遇大型会议、突发事件、应急公务、重要接待、外事活动等,市本级与辖市区、辖市区之间均可互相调用公务用车,有效减少租车费用开支。三、新乡市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新乡市XXX事务管理局按照“应贴尽贴、不留死角”要求,为公用车辆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这些标识上统一印着“公务用车”四个字,下方还有监督电话,公车身份一目了然。四、塔城市XXX院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与全院驾驶员签订了《塔城市XXX院公车使用管理责任书》,责任到人,加强驾驶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确保安全驾驶。作者系列原创文章涉及询(比)价采购方式的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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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半明(微信号:woxinyijiu123456789),审计之家专栏作者,一位主要以各部委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审计业务为生的审计人员,业务类型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清产核资及清算审计、资产清查审计、清产核资及清算审计、绩效评价、财务报表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清理、各类合规性检查及专项咨询等,亦涉足过新三板及发债审计、IPO审计等业务类型,欢迎大家关注交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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