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你情我愿的“二手买卖”有些可能涉嫌违法

电商时代,

每年总有那么几个“购物节”

成为我们“剁手”的理由。

“6·18”又到了,

在经历了疫情期间的“宅”和“简”后,

各位的购物欲是不是也蹭蹭蹭地往上涨?

然而,在开心“剁手”

清空购物车的同时,

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买到假货

今天我们要说的案例

就是“旧硬盘翻新贴牌销售”

违法后被判社区矫正,

并不得在缓刑考验期内

从事硬盘驱动器类产品的

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事情。

让我们来看看相关法条。

《社区矫正法》

第三十一条 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正在实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到场处置。

以案说法

日常生活中,

吃的、穿的品牌,

听的歌、追的剧……

都是受保护的知识产权。

可是有些商户为了获取高额利润,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伪劣产品,

结果害人害己。

当心!你情我愿的“二手买卖”有些可能涉嫌违法

以为只是你情我愿的“二手买卖”,

没想到是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罗非在被判刑前认为旧硬盘翻新销售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不至于违法,相当于“二手货”买卖一般,你情我愿价格合适便买卖罢了,并没有偷抢坑蒙。然而他违反的却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

当心!你情我愿的“二手买卖”有些可能涉嫌违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的罗非(化名)出生于1990年,由于家庭关系,读完小学就开始外出打工,文化程度不高。

在与朋友喝酒吃饭时,罗非得知现在翻新旧硬盘放淘宝上卖还挺赚钱,于是捣鼓起了这笔卖卖。他先是从电脑城淘回大量二手硬盘,然后对其进行翻新、检测,贴上假冒的某品牌注册标签,精心包装后通过淘宝网店进行销售。

由于被举报,罗非最后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硬盘驱动器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案发后,罗非才知道自己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罪,“我是真的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经过这次我算是知道自己多没法律意识了”罗非懊恼道。

根据罗非被判刑的具体情况,

矫正小组综合评估,确定矫正工作重点

入矫后,罗非便没有再外出打工,回到老家帮助父母干农活。罗非家里有一台液晶电脑,但并没有接网线,为更好地监管罗非禁止令的实施情况,矫正小组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监管。

矫正小组向罗非宣告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让其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和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要求罗非签订保证书,保证遵守禁止令要求,不得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硬盘驱动器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要求其平时 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根据罗非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矫正小组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罗非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法律意识薄弱是其犯罪的重要原因,从而制定了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

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动,

采取措施保障禁止令有效执行

司法所借助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定位手机、指纹报到机等高科技监管手段,与传统监管手段相结合落实禁止令实施。

接受社区矫正的罗非在前三个月需每周到司法所报到一次,每月定期到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除了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思想状况外还必须涉及本人遵守禁止令的相关内容。

如若要外出或购买硬盘类电子产品等,罗非必须书面详细申请报备。

工作人员会定期通过电话抽查罗非的动向,查看定位手机及时准确监管其行踪,一旦发现其不经报备外出尤其是进入硬盘类经营销售区域,如广州岗顶、深圳华强北等区域立即启动报警程序。

社区加强帮教,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工作人员会组织罗非参加相关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增加其社会责任感。

镇派出所将罗非列入重点人员管理,限制其进入网吧等有可能违反禁止令的场所。

村委干部、志愿者加大对罗非的走访力度,拓宽日常行为的信息收集渠道,了解罗非本人的动向、平时的活动,向其家人、邻居、朋友侧面了解其有没有违反管理规定或禁止令要求,同时,也可以时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不要违反禁止令。

因感受不到家庭温暖欲违反禁止令

罗非尚未结婚,因此父母承担了对罗非日常生活的监督。因家庭较贫困,父母经常在外劳作,导致疏于对罗非的关心和教育管理。这使得罗非觉得家庭不够温暖,日常行为管教受约束少,违反禁止令从而风险变高。

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注重发挥罗非父母亲的家庭教育作用。一方面联系罗非父母,劝说他们加强对罗非的关心教育,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罗非的教育引导,告知其已成人,不能好逸恶劳,应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主动与父母一起外出劳作。

在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下,罗非在与父母共同干农活的过程中,意识到生活的不易,同时也感受到家人一起的其乐融融,从而打消了违反禁止令的想法。“我现在只希望可以好好跟爸妈一起干活赚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矫正笔记

当心!你情我愿的“二手买卖”有些可能涉嫌违法

我国刑法规定的禁止令是指:法院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根据罪犯犯罪情节的必要性,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和接触特定人。社区矫正机构如何执行禁止令,是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面临的新问题。

实践中落实禁止令,需要相关的制度规范、程序和措施来配套,需要公检法司衔接、协调、共享信息,更离不开基层社区、相关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本案中,对罗非实施禁止令,通过与公安、村居、其家人等协调配合,矫正小组成员的监管、关心、教育才能使其思想得到真正转变,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改变观念,自觉遵守禁止令。

来源: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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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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