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对陕西永陇能源违法违规案件公开裁定

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对陕西永陇能源违法违规案件公开裁定

6月10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在对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陇能源”)开展明察暗访时,发现该矿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重大隐患。

为了强化麟游县煤矿企业依法办矿意识,提高依法办矿水平,6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在麟游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对永陇能源违法违规案进行了公开裁定。

主持人向参会人员宣读了公开裁定有关议程、会场纪律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案件承办人通报了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案件调查情况,出示了收集的安全费用使用明细、检查笔录等证据。被裁定对象永陇能源总经理对隐患事项和处罚额度进行了陈述和申辩。随后,麟游县应急管理局、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裁定发表了意见。

通过公开讨论,参会人员认为本次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下一步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力度,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裁定小组成员发表了裁定意见,经裁定小组集体讨论后,主持人宣读了永陇能源违法违规案件最终裁定结果。

麟游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麟游县辖区4处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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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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