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上门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吗?

「解读民法典」上门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吗?

「解读民法典」上门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吗?

王老伯多年来一直与大女儿和上门女婿一起生活。大女儿因病去世后,王老伯要女婿给自己养老送终,结果女婿却搬了出去想重新开始生活。王老伯能要求女婿给付赡养费吗?

——王老伯的要求于法无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并没有规定上门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子女才是赡养人,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大女儿过世后,双方的夫妻关系自动消灭,上门女婿与王老伯之间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也即消灭。因此,上门女婿对王老伯没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广播收听

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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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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