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王先平律师,对于你关于锤子事件的灵魂发问——我还是输了!

今天有幸看到了一名应该是来自喀什的律师王先平先生说的的一段话,应该是出自灵魂的拷问吧:

“今天你可以用它敲律师,明天你就可以用它敲法官,检察官,警察……也可以敲任何人。这还能鼓励吗?”

王先平先生,我在这里没有对你的任何一点人身攻击,而是简单的说一个事情。如有不经意间的冒犯之处还请谅解。

首先,律法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看过封神演义的时候周文王曾经画地为牢,但要惩治的也是犯奸作科之人,为的也是伸张正义,惩治恶人。

后来可能就有了律法,有治国的、有治吏的、也有治民的。可无论治谁,都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利益惩治坏人、警示后人、让社会长治久安。对吗?

其次,对于律师这个行业,小时候总是在港台片里看到,也看到了他们为正义奋不顾身,也看到了他们为自己的利益和雇主的利益成了法棍。于是笔者也曾想过做一名律师,为了正义……

九品芝麻官里的法棍也让人记忆犹新啊!

为了白花花的银子,利用律法强词夺理,进行所谓的辩护,你觉得那是律法的漏洞还是律法存在的目的?

律法的用途是不是让犯奸作科的人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被惩治?

让其信服,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而不是咬文嚼字去辩解。

第三,笔者个人觉得,王先平律师您选择律师这个行业的初衷除了要一个饱暖的生活,更是你的人生目标——让律法为正义保驾护航吧?

金钱对你们这些正义的人来说是不是够用就好?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该接什么样的案子是不是心里很有数?

违背民意的是否也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和初心?

善恶终有报,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对吗?

第四,王先平先生,请你抠心窝子说一句话。

你的那一段话是不是挟持了民意,挟天子以令诸侯? 请不要偷换了概念!

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你说的那些不是人,而是一个正义的统称。里面也许有蛀虫,但蛀虫也会有自己的凄凉下场。

有个词叫——因果,种什么因,结什么果。

也有个词叫——应果,种什么因,应什么果。

不为罪恶站队,就是天大的正义。金钱这东西,多了会咬手的……

喀什王先平律师,对于你关于锤子事件的灵魂发问——我还是输了!

这个锤子还是很便宜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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