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买到假货索赔偏高也不应构成敲诈勒索

针对职业打假人和敲诈勒索的边界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如果商家的确向消费者卖假货了,则不构成敲诈勒索,即便索赔额偏高,也应交由法院裁判。

刘俊海:买到假货索赔偏高也不应构成敲诈勒索

刘俊海。

知名打假人王海认为,针对这个问题,打假首先打击的是欺诈行为,打假对象应为真的“假”,要求惩罚性赔偿是消费者的权利。王海还表示,2004年曾向相关部门提出三个立法建议。一是建议立法设定一个消费者维权的赔偿标准。例如以500元作为起步价…;二是建立罚款分利制度,政府执法获利,应该给举报人或者受害人分成;三是要立法赋予消费者组织代表不特定消费者提起诉讼的资格,从而解决消费者维权概率低的问题。

除此之外,重庆农妇自制粉蒸肉销售,被以三无产品遭职业打假人十倍赔偿问题,经媒体曝光之后引发热议。报道称,农妇自制粉蒸肉因产品未贴生产信息标识,遭到买家邵某起诉并索赔10倍购买价共计44991元。

农妇认为,自己被职业打假人“碰瓷”,邵某先是小份额买了一次,2021年一次性买了150份,接着把我起诉了。记者发现,涉事买家邵某曾十几次对重庆几家小作坊、副食店提起过类似诉讼,其中多起被法院驳回诉求,另外几起以邵某撤诉终结。

公开信息按显示,2022年4月21日,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表示,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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