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巧运筹,遗嘱变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分,得款二百六十万。

律师巧运筹,遗嘱变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分,得款二百六十万。

遗嘱无效

一、案情

欧阳是一个性格直爽、阳光乐观的女孩,为人坦诚守信,事业追求进步,工作三年后就从自己所服务的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普通职员升职为部门主管。但2023年春节刚过,法院的一纸传票打破了宁静的生活,她成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被告。原来是自己的大伯和姑姑将自己起诉了,疼爱她的奶奶去年去世,现在大伯和姑姑手持奶奶的代书打印遗嘱,将她和另外一个叔伯姐姐起诉到法院,要求单独继承北京北四环一处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

收到法院传票后,欧阳非常震惊,内心五味杂陈、百感交集。欧阳实际是个苦命人,10年前,她还在上初中时,疼爱她的父亲因病早逝,失去依靠后,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发愤图强、刻苦学习,上完初中读高中,考上大学又读了研究生,然后顺利进入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很是争气。争议的这处房产是她自小在此生活居住的地方,度过了她美好的童年和少年时光,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寄托着无限的情感。父亲是奶奶最小的儿子,父亲去世后,奶奶很悲伤,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了她身上,奶奶生前多次说过,在她百年后,把这处房产留给欧阳所有。但现在大伯和姑姑,却拿着奶奶的代书打印遗嘱,主张这处房产的全部所有权。欧阳从情感上接受不了。但是因父亲去世早,她只是代位继承,不掌控遗产及相关资料,如果大伯和姑姑所持遗嘱成立,那她就一点遗产都分不到,那处房子也就与她没有任何关系了。

二、律师代理

李力争律师受理了本案,经过仔细了解案情,并对证据进行深度分析,为当事人策划了切合实际的案件解决方案及应对策略,指出必须否定掉大伯姑姑的代书打印遗嘱,案件才能转败为胜。同时指出如果本案是房改售房,使用了爷爷的工龄的话,奶奶也是不能擅自处分房产的。诉讼进行中,李律师抽丝剥茧般向法院提出调查房屋档案申请、笔迹鉴定申请、行为能力鉴定申请、申请代书人出庭作证等申请,同时指导当事人进行了必要的取证,后经过三次开庭,激烈的举证、质证、辩论,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遗嘱无论是形式要件还是内容要件,漏洞一个个显现,连法官都觉得此遗嘱存在不少问题,大伯姑姑所述不能自圆其说。

三、法院结果

在大量证据及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最终大伯姑姑告不再坚持按遗嘱分割房产,而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我方当事人获得了完胜,分得二百六十万元的房屋补偿款。

四、案件启示

本案是一个看似普通的遗嘱继承案件,实际涉及的法律点不少。

1.代为继承问题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本案中欧阳就属于这种情况,解决了她的当事人身份问题。

2.已死亡配偶工龄问题

本案房产在2001年进行房改时,以奶奶名义进行房改,但使用了已故爷爷的32年工龄及教师优惠5%,享受了购房优惠。所以,对爷爷工龄及教龄优惠所形成的这部分房屋价值,奶奶是无权通过遗嘱进行处分的。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解答,工龄具备人们认可的经济价值,属于财产性利益,应当在继承中确定份额并予以分割。

3.代书打印遗嘱问题

根据《民法典》相应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看出,无论是代书遗嘱还是打印遗嘱,法律对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是很严格的,遇到此类案件,对提供遗嘱一方的形式要件进行反驳和攻击,往往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4.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问题

《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实际案例中,要注意严格审查并质疑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尤其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资格问题更重要,通过提供充足证据及法庭提问,让法官确信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是有问题的,从而达到否定遗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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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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