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堵门“捉奸”,男子自称遭女网红仙人跳,被迫协议赔偿50万 律师:协议无效!

2022年7月,在湖北武汉,相识3年后,出于共同爱好,各有家庭的阿俊和小云决定合作开一家拍摄特效公司。其中,小云老公梁某某也在该公司工作。阿俊是武汉模玩圈知名达人,小云则是某视频平台百万粉丝up主。阿俊坦言,此后双方曾多次发生性关系,均为自愿。

被丈夫堵门“捉奸”,男子自称遭女网红仙人跳,被迫协议赔偿50万 律师:协议无效!

图源:澎湃新闻

阿俊称,2022年11月他遭遇了一次“有预谋的捉奸”,小云老公和表哥事先藏在楼道里等待,他被迫签下一份协议,赔偿小云50万元。事后,阿俊以敲诈勒索为由报警,小云又在6天后报警称被强奸。

与阿俊的说法不同,据权威资料显示:梁某某在接受警方问询时称,小云告知他——自己是被威胁、性骚扰。而小云在接受警方问询时,并未提供能证明“胁迫”的任何相关证据材料。

对此,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认定:纵观阿俊与小云在2022年11月3日前频繁的微信聊天内容,阿俊并无胁迫之意。

2023年9月,阿俊老婆以“婚外情影响公序良俗”“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小云、梁某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0万元。目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已生效,小云需退还50万元并承担二审受理费用。

针对此事,小云回应涉及隐私,对她个人造成了一些伤害,不愿再谈。

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处理呢?

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娟姐看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协议无效!

首先,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确认王先生是在梁先生及其表哥等人控制下,所签署的“协议书”。即协议书内容并非王先生真实意思表示,故应当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其次,王先生与彭女士之间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二人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没有证据证明彭女士是被强迫的,故二人的关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转账记录和资金来源可以证明50万元是王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其赠与行为侵犯其妻子的财产权。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最后,虽然彭女士与丈夫梁先生主张这50万元是对其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其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彭女士与丈夫梁先生应当返还50万元,且应当承担案件受理费。

有网友表示,即便不能认定彭女士构成敲诈勒索,但彭女士明明是自愿的,事后为了达到目的,又谎称是被强迫的,这难道不是诬告陷害么?您怎么看?

(零度时评综合澎湃新闻、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为方便阅读文中部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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