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绝境重生 法律援助展光芒

法治河南讯(张锋利)2021年3月4日上午,辉县市高庄乡郝庄村村民徐某为辉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分别送了一面的锦旗,真诚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对他的帮助。

辉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绝境重生 法律援助展光芒

徐某和河南某公司是事实劳动关系。2014年徐某在工作过程中被氨水呛晕跌落受伤,是典型的工伤案件,但因徐某未在工伤认定的一年有效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以其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徐某工伤认定的请求,历经五年的诉讼均未得到有效救济,徐某要求赔偿的事情陷入了绝境。

徐某自身家庭贫困,在历经五年的诉讼中,又因诉讼和后续治疗支出较多费用,但因法律知识不足,均未得到有效救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徐某于2019年8月3日到辉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律师查看徐某资料,

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民事裁定书中论述“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应当得到维护,徐某的损失可以另行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获得救济。”律师建议徐某向一审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辉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认为,徐某的案件属于工伤未获得赔偿而进行一般民事诉讼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救济,且徐某家庭经济条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案件类型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本案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遂受理并指派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孔维媛律师代理本案。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两级法院。一审又历经三次庭审,自2019年跨越到2020年。因工伤未得到赔偿,徐某和河南某公司之间的矛盾加深,河南某公司态度坚硬,不愿再出任何赔偿,导致案件几乎没有调解的可能性,双方态度僵持。承办律师本着探究案件的事实真相,通过调取与本案相关的卷宗材料、指导徐某搜集证据、查找法律规定和案例等方式解决了本案的难点,维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援助效果。

经审理,法院部分采纳了承办律师关于诉讼时效、城镇赔偿的代理意见,认为徐某受河南某公司领导指派装氨水被氨水呛晕,从4米高的车上坠下受伤,其从事的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从事的作业高度属于高度危险活动,认为徐某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河南某公司抗辩徐某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认为徐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不能因为没有工伤认定就免除河南某公司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支持了徐某的医疗费、出院后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检查费、鉴定费的赔偿项目,判决河南某公司赔偿徐某各项费用共计63771.52元。

徐某认为公道自在人心,有理走遍天下,徐某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是为了获得公平正义的判决,法律的阳光会照拂弱者,劳动者的权利能够得到保护才能体现法治国家对弱者的人文关怀,徐某及其父亲对该结果很满意,2021年2月该案的赔偿款已经履行,历时七年的案件尘埃落定。法律援助,在当事人的案件陷入绝境之地时,伸出利剑,展现出法律的光芒,再一次谱写了法律援助为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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