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除三害》——看台湾如何执行死刑

目前,台湾地区仍然保留着死刑,其执行方式与大陆相比确实有很大不同。电影《周处除三害》中,陈桂林被执行死刑的镜头令人印象深刻。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台湾地区执行死刑的相关规定。

《周处除三害》——看台湾如何执行死刑

陈桂林被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餐

依据台湾地区《监狱行刑法》第九十条以及《死刑执行规则》第三条之规定,应以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执行枪毙时,应令受刑人背向行刑人,其射击部位定为心部,行刑人应于受刑人背后偏左定其目标,但行刑人与受刑人距离,不得逾二米。而对捐赠器官之受刑人,检察官得命改采射击头部右后耳根之执行死刑方式。

《周处除三害》——看台湾如何执行死刑

检察官核实死刑犯陈桂林的身份

执行时检察官要到达法场,验明死囚身份无误,执行前先再最后一次听讯(通常都是问死囚是否悔悟,并听取遗言),而后死囚会得到一个不错的便当,称为“最后一餐”,希望能在行刑后,亡灵能够体力充沛地到达阴间,根据各看守所的传闻,其餐点大致上为白饭、卤蛋、鸡腿、焢肉(或香肠、猪肝等)、海带(或青菜、竹笋)、豆干等菜色,以及一包烟和一小瓶高粱酒,在监狱的迷信认为:饭菜可以不吃,却至少要咬一口卤蛋,“吃蛋,好完蛋”,避免死刑过程多受折磨。

《周处除三害》——看台湾如何执行死刑

法医在陈桂林心脏部位做标记

死囚只要口头申请,即可先由法医将死刑犯麻醉(死囚亦可选择“不麻醉”),法医会在心脏或小脑相对位置做记号,当法医验证药效产生后,便可由法警开枪。开枪的位置为心脏(从背后开枪)或小脑(从右后耳根开枪),执行后约十到二十分钟,由法医验尸,确认是否死亡,若没有死亡,则继续射击直至死亡;若同意器官捐赠时,多以向头部开枪的方式枪决以保障器官完整,而死囚在处决后便会送至医院移植器官。

《周处除三害》——看台湾如何执行死刑

法警向陈桂林心脏部位开枪

执行完毕后,第一步就是死囚的脚镣等解开(意喻“解放灵魂”),死囚会在脚镣上系上新台币一千元的钞票,赠送给枪决后给解开脚镣的法警,谢谢他解放了自己的灵魂,但这一千块必须快点花掉,许多法警会拿来宴请所有法警队友,或者次日清晨捐献庙宇香火钱。且这一副死囚脚镣非常抢手,许多死囚会设法索讨,并戴在脚上,监狱的迷信认为:同一副脚镣,不能使两个人被枪毙。传统上,所有法场的工作人员都会在执行后洗手,并喊著“洗手不干了”;如果衣物沾到死囚的血,一定要换洗或丢弃,否则会遭到死者怨灵报复。在法场不互称名字,改以代号或者手势示意,避免死者怨灵惦记,由于台湾民间信仰上仍对被处决的亡灵相当畏惧,因此在行刑后狱方法警会在法场烧纸钱,供奉死囚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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