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辜负时代的期望

没有辜负时代的期望

田文昌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刘星

田文昌,在中国律师界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不仅是因为他年纪长、资格老,1947年出生的田文昌亲历了中国律师制度发展30年;还因为他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被业界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学者律师”。

此外,他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他坚持不懈从事理论研究,为推动立法、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的建设而不断探索,以各种形式提出关于国家法治建设、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研究及法学教育改革的探索性建议和理论观点,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

没读过本科的研究生

1957年,田文昌十岁时,身为建筑工程师的父亲因为拒绝在不合格工程的验收书上签字而被打成“右派”。从此,家里的生活来源断了。

14年后,作为回城知青中的高中生全部被送进师范学校学习,田文昌选择了外语班。一年后,田文昌成为辽宁抚顺市一所中学的老师。在四年的执教中,除了数理化、美术,他几乎教授了中学开设的所有课程。

1975年,在老同学的帮助下他进入抚顺市第一建筑公司成为了一名维修电工。后来,灾难降临在田文昌身上。在挖防空洞的过程中由于不小心腰部扭伤,让他站不起来了。

1977年冬,而立之年的田文昌因严重的腰病错失了尘封十年的高考机会。那一年,有570万名考生走进考场。

“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就在几乎绝望之际,田文昌得知一个好消息,改革开放后,国内一些高等院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而且规定可以以同等学历的条件报考,只要能考上,就可以破格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田文昌做了一个决定,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

1980年,田文昌考上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那是一场特殊的考试,因为4门考试是挂着葡萄糖水完成的。求学机会来之不易,田文昌倍加珍惜。

在导师周柏森、解士彬两位教授的推荐下,田文昌在三年寒暑假期间,晚上坐火车,白天拜师求学,走遍了北京、上海、重庆、长春、武汉的政法院系,先后多次拜访了高铭暄、马克昌等著名刑法学家以及知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这为他以后的学术研究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1983年,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田文昌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力主推动教学改革的田文昌受到学生的欢迎,他讲课时常是从小教室换到大教室,又从大教室换到阶梯教室。为了听他的讲座,学术报告厅的窗户和大礼堂的门都曾经被挤坏过。

由教授转做律师的第一人

1985年前后,田文昌开始在中国政法大学下属的法大律所兼职代理一些案件。十年后,他成为全国由教授转做律师的第一人。

田文昌曾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刚开始做律师的几年,他没有刻意挑案源、打名气。当时办一个案子也就百儿八十元,有的甚至还要赔钱。他选的案件都是别人啃不动的“硬骨头”,反正自己不挑不拣。

上世纪90年代,田文昌曾先后办理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河北省企业家商禄与黑龙江省企业家朱佩金无罪辩护案、81名乘客诉西北航空公司集团全国首例误机索赔诉讼案。这些案件与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发生的变化有莫大关系。

田文昌在公开场合表示,这几起案子接连开花结果,与改革开放后法治进步发展有着莫大的关联,“那时候人的法治理念逐步往前走,是开放的、进步的。虽然基础差,但是发展快,法治理念和律师办案的环境可以说是迅猛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田文昌似乎又由“为名请命”的大律师变成了专为“坏人”辩护的“帮凶”。2003年,他先后代理了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福布斯富豪杨斌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案,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案。

一时间,田文昌又一次站在了民众与媒体的风口浪尖。给涉嫌经济犯罪被告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落马高官提供辩护的刑辩律师,在无限风光之外,也面临着一个诘问: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2003年,央视《面对面》节目采访田文昌。田文昌那句“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早已成为法学界的名言,但有些人不知,这句话的完整版本是: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2013年12月4日,第十三个全国普法日,央视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揭晓,田文昌位列其中。在颁奖感言环节,田文昌动情地说:如果说公诉人诉一个就定一个有罪,那么法官就没有用了;如果说律师辩护一个就都是无罪的,那么公诉机关就没有用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是不正常的事情。我从来都认为,律师的辩护,是他维护委托人或被告人应该被维护的那部分合法权益,这是他的职责。一个无罪的人,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重获清白;一个罪轻的人,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免受重罪;而一个真正犯有重罪的人,经过律师的充分辩护之后,仍被处以重刑,也可以在程序正义中体现出法律的公正性。

为法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近几年,田文昌似乎淡出了公众的视野,但他并没有闲下来。作为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参与立法、建言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行业建设之中。

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田文昌是参与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前期讨论的几位律师代表之一。

为了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规范和保障律师办理刑事业务,争取律师权益,田文昌带领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专家学者共同撰写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重视和国内外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希望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能有一个阶段性成果;作为一名律师,我希望能看到律师群体有一个高素质的职业形象展示在公众的面前;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更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国家的法治进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田文昌说。

2017年,田文昌70岁,他出版了《田文昌谈律师》一书。这是一本著名刑辩律师古稀之年的首部演说文集。该书分为7个部分,收录了40余幅珍贵照片,搜集了1996年至2017年田文昌律师在各个场合对于律师、律师制度的演说集,从某种角度说,这本书也是中国律师制度发展的一个缩影。

该书由江平作序,陈光中、高铭暄、应松年、樊崇义5大法学泰斗鼎力推荐。书中收录的文章和观点,不仅仅是他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个人感悟,也是在中国律师制度和律师事业发展完善过程中对一些基本问题和基本理念的思考与总结,对律师业的发展与未来具有现实的导向作用。

序言中写道:“文昌是学者型的律师,学者型律师的特点是勤于动笔,善于思考,关心中国法治的前途,关心中国律师的使命。他没有辜负时代对他的期望,他的一颗心紧紧地和时代脉搏的跳动联系在一起。他为律师的地位,尤其是刑辩律师地位大声呐喊,他为律师的使命感像战士一样,勇敢地捍卫着法律的原则和职业的尊严。”

责编: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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