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翔律师无偿援助,追回10万打赏款

疫情期间,中小学学生在利用手机等媒介上网课同时进入第三方平台为主播打赏的事情时有发生。近日,古楼办事处李女士就遭遇了该事情。

李女士的儿子在疫情上课期间利用李女士的手机进入某一平台,短短三天的时间为主播打赏十多万元。事情发生后李女士多次与北京某公司沟通要求退费,但4个多月时间过去了,对方仍没有退费的迹象。万般无奈下李女士求助于聊城市电视台民生面对面栏目组,并通过该栏目组到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鉴于该案给当事人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及案件的特殊性,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决定为李女士提供免费法律救助。

张建升律师认真分析了该案的客观实际情况以及最高院对该类案件下发的指导性意见,最终确定了该案得以顺利解决的关键问题即需要证明实施打赏的行为人为李女士未满八周岁的儿子。张建升律师通过详细查看李女士提供的打赏记录截屏、与平台聊天的记录并根据案情让李女士准备了其他辅助性证据材料,经过深思熟虑后向北京某公司撰写并发送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以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当前适用的法律规定为准绳,辅之以企业长久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基础,从多方面就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最终经过几次有效沟通,北京某公司通过了李女士的退费申请。目前李女士已经全额收到了打赏出去的款项,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舜翔律师始终以法律援助为己任,将当事人的信任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将优质的法律服务作为追求的目标,力求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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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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