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弱维权 温暖人心

6月29日下午,法律援助受援人叶某来到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向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中心工作人员送上一面锦旗表达感谢。

助弱维权 温暖人心

叶某,出生于福建省顺昌县,系聋哑人,2019年7月入职于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届满时间为2022年7月。该公司于2022年3月因经济萧条等原因,以叶某未完成新冠疫苗的第三针接种为借口,让其自行回家休息,并停发叶某的工资。2022年5月,叶某接到该公司继续工作的通知,待叶某继续上班5天后,该公司再次以经济不景气等原因要求叶某自行离职并搬离该公司员工宿舍。叶某于2022年3月至5月仅收到工资收入117.3元。叶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审查受理了该案,并在当日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黄书森律师承办该案。

因叶某为聋哑人,律师通过当面书写、微信信息等方式与叶某充分交流、沟通,确定主张赔偿的金额后将该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向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件后,为尽快帮助叶某拿到赔偿金,律师以叶某名义与该公司充分交涉。起初,该公司以劳动关系即将届满不再续签为由,不仅不愿意支付2022年3月开始的薪资,也不愿意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在律师多次与该公司沟通并陈述利害关系后,最终,律师征得叶某的同意,指导叶某与该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向叶某支付10500元赔偿金并帮助叶某申领失业保险金,使得叶某的权益得到最合理化的保护。

助弱维权 温暖人心

仓山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法援惠民生”和“助弱维权”的原则,让法律援助时时有行动,处处有温度,让困难群体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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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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