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本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制度,政府统筹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只租不售。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已经形成了成熟和规范的流程,对收入、居住年限等方面有着较为具体的要求,申请人可查阅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办》材料清单和申请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全流程可查询,申请过程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工作人员更不会私下收受任何费用,切勿轻信所谓的“内部渠道”,将钱款转给他人,谨防被骗。
申请审批流程:
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办》
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
1. 申请审批表、书面承诺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3. 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4. 已达结婚年龄但未婚的人员填报个人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申报情况表
5.申请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申报情况表
6.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申报表、(如工资为银行代发的,提供银行流水清单;已退休人员提供银行卡养老清单)
7.申请家庭居住情况申报表、社区居住证明(网格登记)
8.申请人社保情况申报表、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10.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11.以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条件申请的提供相应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12.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13.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14.有汽车的人员,提供购车发票、购车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15、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提交保留)
温馨提醒
一、所有复印件材料均用A4纸复印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在本市主城工内工作或实际居住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其户口登记不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应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满2年。
申请人家庭属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本市城镇救助对象,可不受“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满2年”的限制。
(三)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已与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2 年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3 年,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 年,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2 年的。
(四)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技术等级)的,已与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及以上,且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年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实际居住满1年及以上。
(五)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符合以上1至4情形的,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5年及以上。
三、保障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 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44,000元(含)。
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1,285元(含)。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 平方米(含)。
(三)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13 平方米(含)。
(四)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39,000 元(含)。
孤儿或年龄届满2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作为申请人。
龙华区申请公租房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金贸街道办便民中心:
龙华区国贸三横路12号金贸街道办事处一楼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68512105
金宇街道办便民中心:
龙华区南海大道49号海口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一楼海口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宇分中心(金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66781553
海垦街道办便民中心:
龙华区海垦路115号 68919710
大同街道办便民中心:
龙华区义龙西路侨汇大厦1楼大厅 66773347
滨海街道办便民中心:
盐灶路滨海新城五栋三楼D303 66209027
中山街道办便民中心:
龙华区居仁坊130号 66100283
城西镇政府便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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