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立体”解纷,我们是认真的

博野:“立体”解纷,我们是认真的

博野法院召开“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推进会。

近年来,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致力于从源头上解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或诉中。在全省法院2020年上半年审判质效通报中,博野法院诉前化解率为88.96%,在全省排名靠前,全市名列前茅。

领导引领解纷

博野县法院把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门制定了“一站式”解纷规定,要求在审执前和审执中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贯彻始终,做到随时随地随环节地做好调解工作,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博野法院领导带头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其他法官和工作人员作出表率和榜样。

津石高速公路建设途径博野县,全长13公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以实际行动司法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大局,当县委和政府请求法院为征地、拆迁提供司法保障时,博野县法院院长郭山积极响应,早介入、早了解、早服务,积极提供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提供其他省份处理国家工程占地的一些范例,使党委政府在处理占地纠纷上找到了依据和类案,做到了心中有数,行动有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个别群众对占地补偿诉求过高,阻碍影响了工程进展。应党委政府请求,郭山带领民事法官深入施工现场和村户,深入广泛地开展法律宣传,详解法律规定,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当事人思想工作,工程得以顺利进行,为全县高速公路预计今年底通车做出积极贡献。

博野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多年来被附近一些养殖、种植户侵占,给民兵正常训练带来很大影响,为有效保护国防事业和民兵训练正常进行,受县委要求和武装部请求,郭山带领法官积极介入清空复原工作。

李某与林某曾一起合伙做水泵生意,后来李某退伙了,林某因资金周转不开,遂向李某借了6万元。受疫情影响,林某生意营业额大幅下降,无法如期向李某履行还款义务。

还款到期后,李某多次给林某打电话要求还款,但林某因无钱可还就拒接电话。无奈之下,李某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林某尽快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立案庭将该案分流到诉前调解中心二级调研员王志学手中,他在征得原告李某同意调解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林某,从法理与人情的角度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对被告说:“人家当初借钱给你是支持你发展事业,你要是不还钱,不仅失去了朋友,还会违法失信。”随后又对原告李某说:“你也多理解一下林某,他也是由于生意受到疫情影响,没能及时还款。”

经过王志学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林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还给李某3万元,从2020年7月开始,每月还给李某5000元及余额的利息,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书,俩人握手言和。

法官发力解纷

博野县是油漆生产大县、胶带生产大县和苗圃种植重要基地,由于买卖关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博野法院的法官们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着力做好纠纷调解工作。

他们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每名法官都把调解工作贯穿工作始终,做到“能调尽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使当事人的纷争成本化解到最低,着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6月19日,博野法院城东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诉标的额954534元,案件双方为保定某橡胶有限公司与辽宁葫芦岛某机械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前些年签订了买卖销售合同,就工程货款及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原告按约定向被告销售输送带,付款期限已过却未收到全部货款,多次催促未果后,诉至法院。

城东法庭法官陈洪涛受理案件后,经认真研究发现,这起案件原被告矛盾并不激烈,但在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形势之下,尽快化解双方矛盾,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迫在眉睫。

陈洪涛通过各种形式反复向被告强调:“信任是企业良好合作的前提。长期欠钱不还会引发信任危机,势必会导致声誉不良和合作机会。”

“受疫情影响,许多公司发展都出现瓶颈,大家试着互相体谅一下,各自退让,商量商量能不能找出一个调和的解决方案。”经多次释法协调,被告同意分批分期履行全部货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这真是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保障了我们公司正常运转,太感谢了!”原告激动地说道。“我们也得好好谢谢陈法官和原告公司,能够切实考虑到我们公司的难处,给我们延长了履行期限。”被告也诚恳地致谢道。

案件圆满解决,为企业健康有序运转、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调解员源头解纷

博野法院辖区有7个乡镇法庭,每个法庭配备了4名驻庭调解员,在每个村选定一名调解网格员,由法庭庭长对接驻庭调解员,驻庭调解员对接网格员,织起了矛盾纠纷化解网格网。

乡镇法庭调解员在法庭庭长指导下,经常走村串户,或通过微信平台了解掌握乡村和谐动态,把矛盾预防工作做在前面,并与法院诉前化解中心、道交一体化、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形成融通,较好地实现了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

小店镇闫庄村民闫某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邻居张某某借款55万元,并现场写好借条,表示一年后偿还所有欠款。

还款期限到后,经多次催要,闫某某始终未偿还欠款。7月14日,张某某万分着急地来到小店法庭寻求帮助。

调解员王超了解案情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从情理角度上来看,多年邻居变成亲, 55万元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而言数目不菲,张某某肯把这笔钱借给你是出于信任和交情,切莫因小失大,损害了多年情谊。”

“从法理角度上来看,倘若你不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通过判决、强制执行等司法渠道对你进行法律制裁,甚至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得不偿失。”

在与闫某某沟通后,王超又迅速找到张某某:“闫某某未能及时向你还款,确实是因为生意受到了疫情的影响,作为朋友我们有必要帮他一把,你考虑能不能将还款期限延长一些?”

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两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闫某某三个月之内还清欠款,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韩娇 宁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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