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陆xx,男,1961年3月16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504271961xxxxxx10,住xxxxx79号,联系电话:130xxxxxxx9
乙方(买受方):张xx,男,1980年7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3504271980xxxxxx1x,住xxxxxx43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xxxxxx79号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xxxxxx79号,使用权面积70.07㎡,集体土地使用证x集用(2000)字第xxx1036号。
二、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三、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四、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拾捌万叁仟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
五、房款支付:乙方一次性在2019年2月15日以转账方式付清全部款项。
六、房屋交付: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集体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
七、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
八、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
九、甲方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
十、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协调解决。
2、目标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或乙方需要转卖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
甲方配偶: 乙方配偶:
见证人(签字捺印):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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