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挂牌督办!因侵犯著作权,9人被判刑

11月11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邓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系列案进行一审宣判。该案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等六部门列为2021年度全国38起督办案件和2022年全国青少年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六部门挂牌督办!因侵犯著作权,9人被判刑

9名被告人被判刑。宁蓝柳摄

为谋取利益,销售侵权盗版书籍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开始,被告人邓某为牟取利益,从被告人刘某、李某清等人处低价购进侵权盗版的相关书籍,在灵山县灵城街道丰江路28号新源书店处售卖。

●2020年6月,邓某向刘某购买一批盗版《新华字典》,刘某向曾某购进盗版书后,通过物流发货给邓某从而赚取差价;

●2020年11月,邓某联系被告人李某清购买盗版书籍,李某清从他人处购买了一批盗版书籍后,通过物流发货给邓某从中赚取差价。

●2020年12月,灵山县“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执法检查,发现邓某经营的书店及其仓库内有《新华字典》(第11版)单色本、《红星照耀中国》等56种图书26809册侵权盗版出版物;还有《学前测试一本通(拼音1)》等50种图书11425册非法出版物,且已出售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学前测试一本通》449册。

非法出版物多来自山东

经调查组深入调查,这些非法出版物多是来自山东。

●2020年10月,被告人布某租用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大布乡的一处民房用于非法加工盗版书籍。并从2020年11月份开始,帮助被告人曾某等人非法加工盗版《新华字典》等多种字典半成品1万余册,非法获利6万余元。

●2021年4月,被告人邹某租赁山东省阳谷县狮子楼街道的一处民房用于非法加工制作盗版《新华字典》等各类字典,并先后雇佣了被告人李某、贾某等多人到此非法加工点工作。

●2021年8月,被告人刘某向他人购入一批《现代汉语词典》书页,后委托给被告人曾某帮其加工成成品,被告人曾某又分别再委托被告人布某、邹某帮忙加工上述《现代汉语词典》的半成品。被告人樊某在被告人曾某的指使下,多次帮助被告人曾某将购进的书籍运输到仓库存放,或者运输各种盗版书籍的半成品给被告人邹某、布某加工,并送货给被告人刘某。

扰乱文化市场,9人被判刑

该系列案经认定在侵犯著作权犯罪中的非法经营数额近700万元,依法缴获上述侵权盗版出版物近30万册,总码洋近650万元,非法出版物1万余册,总码洋近25万元,及各类纸制品、半成品、光盘、加工机械一批。

六部门挂牌督办!因侵犯著作权,9人被判刑

查获的非法出版物。灵山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曾某、刘某、布某、樊某、邹某、李某清、李某、贾某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对曾某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33.5万元;对刘某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3万元不等,对收缴的作案工具、侵权盗版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等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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