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 1040是传销吗?到底能赚钱还是亏钱?

1040阳光工程(也叫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连锁经营,商务商会。。),是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国家确认为传销活动。也被统称为异地南派传销。他们“忽悠”的核心理念就是发展下线,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所谓“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为什么国家花费大力气去宣传预防传销,而还有那么多的人陷入传销不能自拔,除了大众对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因素外,和传销给人洗脑的方法也有很大的关联,今天我们就一起看一下传销人是如何解释传销的。

解析 | 1040是传销吗?到底能赚钱还是亏钱?

1

[传销组织的错误理论] 相同点

第一个相同点 就是都利用了几何倍增的原理。都是利用几何倍增的原理。这个不需要过多做解释。

第二个相同点 就是利用了人际网络。其实在传统行业中,我们同样也利用了这一点。比如你想承包某一工程。然后你找你的姐夫帮忙,你姐夫又找他的表哥、表哥又找到了在政府工作的叔叔、叔叔又找他的朋友。最后在他朋友的引荐下包下了那工程。可以说人际网络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现在的保险公司也是在运用人际网络,很显然他们并不是传销。

第三个相同点,就是奖金分配制度;五级三晋制。其实这个奖金制度是一个非常公平,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她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只不过是使用她的人不同罢了。不能说传销用过的东西就全都是一个坏东西。比如说,我们家里的菜刀。我们拿着它去切菜,她就是一个很好的生活用具。但是犯罪份子拿着菜刀去杀人的话。那么她就变成了一个杀人的凶器。法官在判罪的时候不能判菜刀有罪吧。只能说这个人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现在很多大企业大公司都在用,像保险、银行、大型购物商场等。我们不能说它是一家传销保险、传销银行吧。无论是传销、银行、保险、还是我们这个连锁业。他们都在运用这个五级三晋制,不难看出她就只是一种工具。一种分配模式而已,关键是看谁在用她。

2

【传销组织的错误理论】不同点

“第一 就是国家的态度不同。对连锁业采取十六字管理方针”:允、许的存在,严格管理、低调宣传、限制发展。 对传销采取“静观其变,任其发展”,的态度。

“第二 就是形状不同。连锁业是一个等腰梯形,有进有出的,动态平衡的行业。她们公平公正,人人在同一个起点。任务也一样。科学,合理。而传销是一个金字塔,先做的人永远在上面享受。有产品。

 第三 是时间不同。连锁业是1998年引进,而且2至3年就能成功。她不是一个人的终身行业。她只是一次机会,一个机遇而已。传销是1990年引进,而且传销对于一般人来讲就是终身的事业,很难成功。

 第四 是投资不同。连锁业是一次性投资。而且每个人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投资。而传销传销是重复投资。

 第五 连锁业只有三次机会。也就是选三个人才,最多放三条线。传销是无限拉人头,太阳式的发展。

第六 定义上不同。传销是100%的人际网络,连锁业是80%的人际网络+20%的店铺销售

 第七, 连锁业是累计出局制,无业绩压力。资格永不下滑,只上不下。传销是业绩归零制。压力大,资格下滑;甚至归零。

 第八,连锁业不是卖产品,是以产品为导向,着重推广连锁这种模式,而传销纯粹就是卖产品的。

 第九,连锁业100%成功。只有放弃的,没有不成功的。而传销是二八定律,只有极少的20%的人能成功。

 第十,连锁业可继承,可转让。传销不能退货。

 第十一,连锁业是自由,自愿的行业。非法传销是强迫加入,控制人身自由。

 第十二,连锁业有从业条件,年龄在18至60(现在的各组织也有讲22-50)岁之间,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当地人等几类人还不能参与。传销无人员从事条件,人人可为。

  第十三,连锁业有地域限制,只能在西部十二省份。只能是异地操作。传销无区域限制。

  第十四,对社会的作用不同。连锁业利国、利民、处已。传销危害社会,害人、害已。

。。。。。。。

解析 | 1040是传销吗?到底能赚钱还是亏钱?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连锁与传销有着这么多的不同点所以传销组织就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大言不惭的下了结论:说所谓的连锁(1040)不是传销,原因就是它和传销人意淫出来的传销有很多不同。。。。

3

【正解】法律定义的传销特征

那么现在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如何定义传销的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一章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一章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所以判定一个行为是否违法,应该拿相关的法律作为参考对比,所以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是传销,需要对照法律定义传销的三个特征(1.交入门费或者变相的花钱买产品,服务;2.拉人头,发展下线;3.团队计酬,层层返利;)去判断,而不是靠人的臆想和猜测。

常识很简单,一加一只能等于二,绝不会是别的,西红柿就是番茄,番茄就是西红柿,不能因为换了个叫法,就以为是进口的东西。同样的道理,传销就是传销,不论传销组织如何美化,掩饰,辩解,不管改多少明目换多少马甲,叫连锁经营也好还是资本运作也罢,都改变不了它是传销的本质。预防传销,珍爱家庭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4-27
下一篇 2024-04-2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