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流浪汉凌晨被火车撞死,年迈双亲在汉求告无门

楚天都市报4月12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邢先祥 贺玲)外地流浪汉凌晨被火车撞死,相关责任单位互相推诿,死者的年迈双亲在汉求告无门。如何让逝者安息,给生者慰藉?本报公益律师伸援手,提供法律援助为老人解忧。今悉,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责任方向死者父母赔偿16万余元。

流浪汉在汉乞讨被撞身亡

2016年5月18日凌晨5时,一名流浪汉在汉阳夹河路铁路沿线被火车撞伤,手臂被压断,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死者李某来自孝感云梦,由于身体较差,在家无法务农,妻子也与其离异,他到武汉打工不成,乞讨为生。李某家中尚有70余岁的父母,没有兄弟姐妹。

年迈父母痛失爱子求告无门

李某的父母赶到武汉看到儿子的尸体,白发人送黑发人,痛哭流涕。他们找到当时火车的管理单位武汉铁路局汉阳车站,对方称李某受伤的地方属于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专有线路,与武汉铁路局汉阳车站无关。李某又找到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却说该火车是汉阳车站的火车。李某父母人生地不熟,痛失爱子,求告无门,不禁悲从心来,在好心人的指引下,他们向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楚天公益律师团帮讨公道

该中心工作人员听完李某父母的哭述后,对其遭遇深表同情,当即指派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原道律师事务所王志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王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关键是查清楚李某的死亡原因及赔偿主体。为此,他到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汉阳派出所查阅了李某的案卷材料,并请求该所出具了死亡说明。接着勘验了事发现场,并向现场目击证人了解案情,确定了李某事发的铁路沿线没有护栏属于开放式,也没有任何警告标志。

2016年6月,公益律师王志雄即代表李某父母,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起诉武汉铁路局和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李某死亡的赔偿责任。此后,该案历经多次开庭、调解,最终,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支持了公益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铁路运输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线路管理方,应当对线路进行防护,但沿线为开放式,没有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等,应当承担20%责任;该火车的所属单位武汉铁路局,在火车行驶过程中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20%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两被告向李某父母赔偿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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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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