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2024,重新发现律师

〇一 “因势利导“和“寻找不变因素”

我是一名律师,写和想更多的自然是律师的事业。

随着近些年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从业人数激增,新业务层出不穷,各种创新和观点也不断涌现。

有法律科技公司的迅猛发展和推动的原因,也有律师自身的“穷则思变”的创新因素,律师行业好像真如《周易·系辞下》所说:“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真是这样的吗?

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穷则变是真的。

律师行业随着每年的经济形势和国情不同,不断解决各时期出的不同问题,“思变”是伴随着发展的应有之意。

没啥奇怪的。

每代人有每代人的使命,每代人有每代人的担当。

可是“变了不一定全通,通了也一不定真久”。

那种“一变通则久”的想法会遭到后来探索者的不断嘲笑。

全信“变则通,通则久”不但迂腐也没有前途。

我们站在当下,2024的当下,想问题,需要更为底层的一套方法。

所有的“思考和探索”都要符合、遵循一些“底层逻辑”和“第一性原理”

“第一性原理“来源于哲学,亚里斯德提出,即在每一系统的探索中,存在第一原理,是一个最基本的命题或假设,不能被省略或删除也不能被违反。

Amazon创始人杰夫·贝佐斯是读懂了商业的人,他说:要把战略建立在不变的事物上。

而我国著名战略专家王志刚说“战略就是关键阶段的重大抉择,如何“做正确的事”以及“正确做事”。

丘吉尔曾说“能看到更远的过去,才能看到更远的未来。”

我看不到更远的过去,但能看到了疫情前后一两年的变化,更远的战略我更不敢妄谈,但可以让自己“少犯错误“,力求让自己“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

“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的思路和方法,算是探索和思考问题的“底层逻辑”;

“找到那些不变的事物”算是因势利导的第一性原理。

我们找到那些不变的因素,运用好因势利导的方法,简而言之:

这就是我们面对变化,抓住问题实质的“底层逻辑”和“第一性原理”。

〇二 律师是一种职业

什么才是律师?

什么才能代表律师?

律师是精英的代表?

律师是流量的代言?

律师是公平正义的信仰?

还是说律师是法律晚礼服上的那半截领带

都不是。

中国律师已有40多年的历史,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律师,也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行业“贵族”,但他们不能代表行业的主体,80%的普通律师才是这个行业的基本面。对绝大多数律师来说,职业,只是一个丰俭不均的饭碗。尤其是在人员暴增的过去五年和末来十年,会有超过六成(100)的律师是初级从业者,竞争的惨烈程度可以想象得到,说不定会有1/3以上的赤贫阶层。不管咋样,我们还要要顽强的活着。(柳广波)

这才是律师。

这才是真实的律师。

你可以认为律师是一切,但他首先是一份“职业”。

而职业的本质就是交易,是用自己的时间和才能通过一家平台或公司与市场交换金钱。

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科斯提出,公司或平台产生的原因,就是人们自己直接与市场交易成本太高,公司或平台会给大家省点劲。

这个平台,律师的平台不是公司,我们律师的平台就是律师事务所。

我把“底层逻辑”让他落到尘埃,再接接地气:

律师就是一份职业;

拿钱办事,办好事再说别的;

律师事务所就是帮律师更省劲拿钱的地方。

站在2024,重新发现律师

〇三 因势利导的“势”

疫情之后我们才开始慢慢地认识包括经济形势在内的各种变化,进入2024年,眉目逐渐清晰。

大到行业变迁,小到心念所想,消费习惯,各种变化都是一场优胜劣汰的豪赌。

这些变化,不仅仅是对律师,对律师行业有影响,对每个人,每个行业都多多少少的有影响。

我很信服 香帅 老师的四个判断。

当下的情况是:

供给端饱和

同质化竞争

需求端萎缩

价值观多元化。

供给端饱和和需求端萎缩,是一正一负,过去是供需两旺,现在恐怕是供需两难,产业不行,工人不挣不到钱,没钱就更不敢消费,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同质化竞争和价值观多元化又是一体两面,价值观多元化需要的是差异性的商品和服务,而同质化竞争形成的市场又没有多少可选性。

过去你喜欢看的爱马仕、宝格丽,梵克雅宝、卡地亚,现在都透着璀璨冷峻的灯光;

现在你看MINISO、无印良品,明亮的灯光下,陈列简单而不敷衍,透着心思和关怀。

商场是这样,市场是这样,行业是这样;

律师行业也是这样,面临同样的形势和变迁。

〇四 呼应社会的变迁之势

这些形势的变迁对于我们律师即是挑战也是机会。

谁能够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形势,谁就能更好的把握局势,谁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先机。

人类从大航海时代开始,风帆远至,无远弗届,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历史已多次向我们展示并证明了他的观点。

罗振宇说“表达要呼应社会情绪,否则就失去价值”

王盛说:“变化和创新更要呼应社会,否则就没有价值”

呼应不等于迎合,更不等于利用,就像我们要得懂“人性之恶”,但我们“不要利用人性之恶来赚钱”一样。

首先要满足社会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新需求,而不仅仅是“以利导之”。

〇五 熊彼特式创新

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创新者的窘境》里说“在单纯追求利润和增长率的过程中,一些伟大企业的伟大管理者因为使用了最佳管理技巧而导致了企业的失败。”

看到这句话是不是和三体人说“我消灭你,与你无关”,有种款曲共通的感觉。

所以有些繁荣衰败,并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做的对也还是会发生。

对抗繁荣和衰败这种不确定性的办法,有,就是“创新”。

没有其他,只有创新。

20世纪40年代,熊彼特提出过创新的5种方式:

1. 采用一种革命性的创新的新生产方法;

2. 采用一种新产品或研发产品的新特征;

3. 开辟一个新市场;

4. 控制原材料或新产品的供应来源;

5. 实现一新的组织形式。

似乎看起来和我们律师没有太大关系对吧?

其实有很大的关系

我举几个已发生的事实,与律师业务的发展都有关。

1. 法律新科技的发展,使掌握新技术的年青律师有了弯道超车的机会;2. 各种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律师和团队不仅热衷于此,有些还投入大量的资源也取得不错的发展;3. 海外法律服务市场方兴未艾,持续火爆;4. 专业律师、公益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团体稳定且名利兼收;5. 法律经纪公司,法律服务公司等各类新法律服务组织,不但短期内不会消失,其从业人数和产值也远超律师群体。

这些都是机遇和挑战兼具的发展路径,也是创新或改良的方向。

〇六 传统行业的新机会

律师行业是一个不得不讲传统的行业;

律师行业也是一个不得不停捕获新机会的行业;

律师行业更是一个充满自我感动,需要自我革新,不停努力的行业;

我们有大把的机会,也许机会就在眼皮底下,因为“灯下黑”我们视而不见。

比如:

1. 法院都通过网络有网络法庭在开庭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实现网络办公,非要把大把的钱给到房东,去租代价高昂的办公室;2. 有那么多的法律服务产品,为什么不能在收益和资源的投入上有全面的规划和支持,也许一时的收支不平衡,但战略上的投入,是划算的;3. 新兴法律服务市场到底是各自为政在一条赛道上千军万马的“疯马秀” 式的“野蛮生长”好,还是可以由管理部门主持和引导,;4. 专业律师的评比是动真格、硬性指标的比较,还是资源性勾兑和某种平衡;5.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制度,能否允许去探索其它的更多元的组织形式。

这些现在没有答案,未来也不会有答案

因为标准答案上天堂,参考答案走四方

答案永远在前方。

站在2024,重新发现律师

王盛 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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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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