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弟孟:在做实习律师时,我收获了什么?

齐弟孟:在做实习律师时,我收获了什么?

作为一名律师,不但要法律知识扎实,还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实习,顾名思义,实操学习,任何职业都需要实习,律师也不例外,并且实习非常必要和关键。法律是一门实践学科,每个案例都是来源于生活,每个法条都是从具体个案中提炼,为了处理特定矛盾、纠纷而生的。

一名法科学生,经过在学校的学习,获得了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位,习得了相应的理论知识,但是到了具体的运用,二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处理案件的能力,需要实际的案例操练。

想要学会游泳,不到水里去是学不会的,必须要一头扎进水里,呛几口水才可能学会。

在正式成为一名律师之前,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时间虽短,但非常重要。在整个律师实习期间,你可能学到很多东西,但是也可能只是体验了一把,最后还得从头开始,或者离开这个行业,从此与律师无缘,在于你如何把控。

律师的执业技能是手艺活,是技术活,必须要有人传帮带。你要从学徒开始,你需要有一名好老师。他是你进入律师行业的领路人,他对你的以后执业生涯的影响非常大。他的办案风格、办案技巧、他的为人处事的能力、人格魅力等等,都是我们学习的地方。

我是如何度过实习期的?

刚入律所时,没有老师带,每天坐在律所卡座,看着同事各忙各的,看着他们谈案、办案、出差,目光呆滞,心里酸楚。在律所一位大哥的帮忙下,我遇到了我的师傅崔大铭律师。

我还记得第一次办案件,是一起聚众斗殴法律援助案件,当时在老师的授意下,坐地铁到了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取案件材料,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后,案件中有五个被告指派了我们律所的律师。

材料领取之后,到律所分配案件、办理手续,我们分到的是第二被告的辩护人,当天下午就跟随老师到了官渡区看守所会见。

这是我第一次以(实习)律师身份到看守所会见,以前去过盘龙一看、二看,在盘龙区检察院实习时,跟着办案检察官去过。在检察院实习时,开着专车,到了看守所办什么都很顺利。到了做律师时,感觉就不一样了,各种盘查,也不让律师进去停车,门卫大哥对你爱搭不理。

到了窗口办理手续,递交了会见三证,律师证原件,随身携带的手机,按照看守所工作人员的指示,找到了律师会见室。会见室里面黑黒的,等了大概半小时后,看守所警官把嫌疑人带到了会见室,经过简单的寒暄之后,开始步入正题,经过会见,了解了案件的事发起因、时间、地点、打斗经过、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到案情况、是否赔偿、需要处理的事宜,很快结束了会见。

等了几天之后,迎来了开庭,我们当天早上九点到了法院,当时是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1法庭开庭,我们的辩护席被安排在法庭第一排中间靠前。合议庭成员是三名女法官组成,公诉人是两名男检察官,被告人有12名,整整齐齐的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当时都是现场开庭,不像现在是视频连线。被告人的后面坐了一排法警,旁听席是被告人家属。辩护律师有法律援助,也有委托辩护,总共有十七八个。

第一次上庭非常紧张,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大场面,大腿不停的抖,压也压不住,不敢说话,不知道有没有被师傅发现。虽然是法律援助案件,每个环节都进行得很正规,法庭调查、法庭发问、法庭辩论、法庭帮教都进行得很充分。

记得在发问环节,我向被告人发问了一个问题。我说:“被告人马某某,根据你的供述,你说当时有人拿板砖扔向对方,那么请问这块板砖是谁扔的?有没有打到人?”被告人回答:“当时太混乱,没有看清是谁扔的,没有打到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就只说过这一句话。当时感觉良好,过后回想,好像并没有什么卵用。

在我左手边的一位女律师,她就不同了,从发问到辩论,都准备的很充分,表现得非常出色。单纯发问就用了二十几分钟,据说是刚执业一年多,他的师傅几乎没说话。事后看判决书,我了解到她的名字叫纳敏,他的师傅是来自德恒(昆明)律所的马明辉律师,听师傅喊他马哥。

辩论过程非常精彩,一个是自首的认定问题,另外一个是如何认定共同加害人。关于自首,很多学生是在派出所赶到学校,由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通知被告人到保卫处,之后被民警传唤接受调查。公诉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没有投案主动性,不同意认定自首。辩护人提出,事发过后,在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通知的情况下,自动前往接受处理,属于自动到案。保卫处工作人员属于学校治安管理、处置部门,在发生命案的情况下,完全可能报警,将被告人扭送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公安机关前往抓获,应当认定自动投案,最后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了自首。

关于认定共同加害人的问题,本案中有一名斗殴人员死亡,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认定加害行为人的证据几乎都靠口供,一审法院还是认定了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中拟制故意伤害罪,但是在刑期上,充分考虑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大幅降低。

辩论过程中,每个人风格不同,有的喜欢大谈法治,有的从道德、情理上突破,有的紧扣事实和证据问题,还有的纯粹走过场,不一而足。

开庭过后,及时递交了辩护词,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这次庭审,虽然是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但是学到了很多东西,了解刑事案件需要会见、阅卷、开庭、写辩护词等。庭审也有很多不足,准备工作没有做足,临场应变能力不够,上庭过度紧张。

正式跟师傅后,每天按时到律所,每天要观察师傅什么时候到,不时去问有什么需要做的,每天要泡好茶,有当事人找,需要接待。安排案件上的事情,询问案件进展,汇报工作进度。

老师谈案之前,检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查找案例,看别人写的辩护词、专业文章,打印成册,以便于谈案时使用。当事人来之后烧好水,泡好茶,仔细观摩谈案过程,随时准备协助、配合。我记得有一次谈一个案件,谈了一个下午,泡茶用了半桶水。

每个案件的谈案过程都要参与,参与每次会见,会见过后及时形成法律意见,及时与家属沟通案件进展,第一时间阅卷,充分准备法律意见,审判阶段发问提纲、质证意见、辩护词一样不能少,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熬,熬到拿执业证。实习期主要是训练律师的办案能力,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处理各类案件,要把案件处理得有条不紊,结果满意,一是当事人满意,还有你的老板满意,合作伙伴满意。

我记得有两个涉黑的案件,卷宗多达上百本,单单阅卷就加班了两个多月,每天从早到晚,形成了数几万字的质证意见,上百页的辩护意见。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我的同学的师傅是另外一个律所的主任,几个涉黑案件都遇到了,同台辩护。昭通的李某某涉黑案,有幸遇到“京城四少之一”刑辩界的大佬钱列阳律师。坐在我们的右手边,是第一被告的辩护人,我们是第二被告的辩护人。我的同学说重要案件我都参与了,我觉得非常有成就感。很多案件,并没有挣到钱,但是涨了知识,见了世面,比金钱更重要。

实习期间锻炼的是一个律师的沟通、协调能力,文书写作能力,案例检索能力,查找、收集、整理、分析材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吃苦、耐劳、抗压等等。

经历很重要,他会成为你的身体本能,条件反射。一类案件办过之后,谈案、跟家属沟通、跟司法机关对接,心里才有底。这类案件通常的点在哪里,了然于胸。比如毒品案件,主观明知问题,毒品整个查获、扣押、称量、封装、取样、送检,鉴定问题,这个过程公安机关容易出错的环节,一份证据拿过来,你一看就发现了问题,要达到这个水准。当事人怎么到案的,有没有特情引诱,有没有技术侦查等等。

打通法学理论和实践的桥梁,依靠的是具体鲜活的案件。接受一次当事人的咨询,撰写一份法律意见,到法院立案或者领取一份材料,第一次参加庭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

接受法律咨询,可以了解当事人他想要什么,锻炼谈案的技巧。撰写一份法律意见,考察对事实、证据、法律的把控。参加庭审你才知道,庭审有些什么环节,如何应对,如何在法庭上更好的呈现整个案件。第一次会见,知道看守所在什么地方,怎么才能顺利会见,跟嫌疑人见面时聊什么,怎么聊。

好的枪手是子弹喂出来的,好的律师是案子喂出来的,老律师为什么能够轻松应对各类案件,因为他大部分案件都见过,有的案件天天办,对于不太了解的案件也能应付。但是实习律师并不是这样,比如谈个案件,你讲的东西当事人听不懂,当事人关注的点你不知道,这类案没有接触过,想要把案件谈下来,我认为不太现实。

我做实习律师期间,几乎天天在办案,一年下来办了几十个案件,民事刑事都有,从谈案,案件的具体承办,跟当事人沟通,对接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经过一年多的锻炼,常规案件几乎都能应对,得益于实习期间老师给予了很多办案的机会,以及办案过程中的悉心指导。

实习期要迅速成长,独挡一面,不能一直停留在当助理阶段,端茶倒水、递递材料、跑跑腿、安排行程。总有一天你要独立,你要在律师这片海洋中独自遨游,你可能要遇到刮风下雨、礁石巨浪,你要保证你这艘小船不翻,不管时间多久,顺利到达彼岸。

关于实习期的报酬。实习律师必须清楚自己的目标,不能仅仅看到自己拿到手的这一份工资。如果仅仅是冲着工资看,等着工资涨,那么很有可能在你的律师职业生涯中只能做一个单纯领工资的律师。

如果你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如自己的老板一般,带领团队,在律师界中叱咤风云,那么你就该换一个角度去看待你的工资。冲着活儿看,觉得这工资也差不多;冲着工资看,就会觉得它怎么都不够。

最后,做好一个律师需要坚持!

这一条路上的任何一个时间点,都会有人退出,坚持是一种不断学习,积累经验的过程,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够真正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

齐弟孟:在做实习律师时,我收获了什么?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3-04 20:07
下一篇 2024-03-04 20: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