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19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你是否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知晓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5月27日上午,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工作区远程庭审室内,正在远程开庭审理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盗窃案件,法官就相关权利义务事项向被告人唐某某进行讯问。最终,经过审理,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当场作出宣判。

据悉,这是5月23日,根据修改后《刑诉法》关于实施认罚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在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值班律师正式进驻越城区检察院后,该院集中办理的一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之一,其中15件向法院提起公诉,5件因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多个罪名。

“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今年3月15日,结合公诉工作实际,越城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认罚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方案》,从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五个环节对该项制度的具体使用规则作了详细规定。”该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张琪介绍说。

同时,今年5月初,该院又与越城区法院、司法局以及绍兴市律师协会越城分会联合会签了《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其中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值班律师的形式,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并由两院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5月29日下午,越城区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为值班律师举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培训会”,辅导值班律师厘清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由区法律援助中心选派的来自越城区各律师事务所的25名值班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并根据制度运行的情况,作进一步的优化完善,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该项制度的设计初衷。”该院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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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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