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妈是我妈”的苦恼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

“法治的社会,必然是诚信的社会。”在专题协商会上,诚信问题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委员们纷纷就深圳打造诚信社会支招。

诚信体系缺失导致社会存在“信任困境”

“‘证明我妈是我妈’的苦恼不是每个人都能遇上,但是类似的麻烦却天天在上演。除了有些规定不合理以及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外,与社会缺乏诚信有很大的关系。”市政协委员、市殡管所殡仪馆主任潘争艳说。

“诚信体系的缺失,导致社会普遍存在‘信任困境’。政府与群众之间互不信任,一方面,政府为了履行把关职责,需要老百姓提供各种证明来验证真伪,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和工作量;另一方面,老百姓经常为了省事、省时,提供各种虚假证明材料,导致政府要以更加复杂的流程来验明真伪,长此以往,造成恶性循环。”潘争艳认为这一现象亟待改变。

对失信者处罚不能隔靴搔痒

为什么失信者屡见不鲜?“之所以频频出现失信者,无非是因为在这个领域和行业‘翻船’了,又可以到其他领域和行业‘兴风作浪’,或者在这个地区‘混不下去’了,又‘转战’到其他地区,或者是处罚力度隔靴搔痒、不足为痛。”市政协委员、广东安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军给出自己对这一现象的剖析。

崔军建议,要依法建立信用档案:“首先要建立一套严密的法律,把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运行规则,以及政府部门的公共信用服务和监管等,都用法律加以规范,使涉及到社会信用的各个方面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这才有利于在法律的支持下建立一套符合实际需要的社会信用档案。”

同时,崔军认为,相关部门应统一制定失信标准,明确规定哪些是属于失信行为,为处罚设定界限。利用大数据,搭建国家诚信平台,通过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将国土、银行、住建等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部门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诚信平台,这样既能节约资源,又能实现统一、高效、标准的运作。

“在惩戒力度上,根据不同的失信行为,制定不同的惩罚标准。不管市民在哪个方面出现失信行为,都将在其他所有领域和行业受到影响,任何领域和行业也可以根据市民的诚信度来为其提供服务。”同时,他认为,让不讲信用的成本代价大到谁都无法承受,“罚到痛”,违反诚信的事例和现象就会减少许多。

列入网络信用黑名单可实行行业禁入

深圳是我国互联网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互联网上的诚信建设也进入委员视野。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建议,加强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和评价体系,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者列入黑名单,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公开曝光。

把社保卡打造成随身携带的电子诚信档案

有没有可能通过一张卡片,就能知晓一个人的诚信记录?对此,潘争艳认为,可以将各种诚信信息记录到身份证上,而市政协委员、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黄险峰则认为,社保卡完全有可能打造成深圳市民随身携带的电子诚信档案。

黄险峰表示,目前,我市社会保险覆盖全市的职工和居民,截至2015年10月,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80万人。而社保卡上,从婴儿出生到退休死亡都有记录,信息相对完整、可信度较高,因此,除了享受就医等社保服务以外,我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如入学、购房、购车、积分入户、办理居住证、律师年审时,都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时段的社保参保证明材料以核验申请人的资格。

“社会保障卡已经具备记录一生、人人持有、普遍使用、信息易读的特点。因此,在此基础上,我市可以将公共管理所需使用的市民信息、违法犯罪记录、不良行为以及涉及诚信的相关信息统一关联到社保金融卡上,通过大数据整合,将社保金融卡打造成为市民随身携带的电子档案,实现社保卡一卡在手、全市通行。”黄险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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