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攻克六年难案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朱法官,真没想到,6年了,我还能拿到执行款,实在是太感谢了!”4月2日,在祥符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朱某一边向执行法官朱春峰表示感谢,一边把一面写有“廉洁奉公 执行神速”的锦旗送给他。

2012年11月,朱某与张某因交通肇事引发纠纷,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朱某及乘车人受伤,经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朱某与张某承担同等事故责任,乘车人无责。受伤后的朱某住院治疗,期间张某从未过问。为维护权益,朱某诉至祥符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承担相应责任。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23923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履行。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在依法对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其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经执行人员多次查找,未发现张某踪迹,也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1月,朱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张某履行赔偿款及迟延履行金。接收该案的法官朱春峰查找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此人。后经打听,早在几年前,张某已换名。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朱春峰带领团队再次对张某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张某账户上有存款17000元,同时成功寻找到了张某。

4月2日,朱春峰依法传唤张某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此事。 当日,在朱春峰的耐心说服下,张某同意履行义务,但同时表明手头没有那么多钱,看能不能先缓缓。朱春峰经过做双方工作,朱某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张某同意先履行17000元,下欠部分会在3个月内偿还。至此,案件顺利达成和解。

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胡晓莉律师点评:

一起时间跨度长达6年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从一个侧面说明“执行难”已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由于我国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失信得不到及时惩戒,失信成本低,导致一些当事人不守诚信,不仅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反而以各种手段逃避、抗拒执行。“执行难”的存在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本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甚至通过“换名”玩失踪的手段来逃避、抗拒执行,因为查不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本案作终本处理。

申请人朱某对本案申请恢复执行后,法院派出多名干警多方查找张某踪迹、查扣张某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查到了张某账户的存款17000元,并把张某传唤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朱某愿意放弃部分赔偿,张某同意先履行17000元,剩余金额3个月内付清。

本案执行法官不畏辛苦,用实际行动响应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目标,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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