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死案99%的律师都会放弃,但他有办法!

控方证据:行贿人叶某到陈某家里做客,想让陈某提拔自己,所以送了两瓶五粮液,其中一个五粮液酒的盒子里装有一个信封里面10万块钱,因怕送礼的人太多领导混淆,特意把写了名字的纸条夹在里面,然后放到陈某的别墅的楼梯边上。

被告人的供述:陈某在办公室收了叶某10万元后,一直想退,在公文包里放了一个礼拜,因为一时贪念还是没退,便交给陈太太去处理。

行贿人的证言:行贿人叶某的妻子把资金来源讲得很清楚,1月4号行贿人的妻子同期取了两笔钱,一笔6万一笔4万加起来刚好10万,就是案件的行贿金额。

于是,案件的控方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行贿人的证言都很清楚,供证也基本一致,唯有一点差异,是行贿人叶某说是在家里送的十万块钱,受贿人陈某说是在单位收的钱带回家的。

按理说这起案件是一个死案子,辩护空间很小,而且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利用职权“提拔”某人是一个加重情节。但是,陈某的太太特别坚持没有拿过10万块钱,家里的资金一向都是自己在管理,陈先生的资金去向她一清二楚,真的没有见过这10万块钱。

这种死案99%的律师都会放弃,但他有办法!

薛律师认为既然没有受贿,事情一定会有突破口,他介入后做了三件调查取证的工作。

一、研究犯罪现场

既然说是钱放到陈某别墅的楼梯边上,那就到现场去看看,这一看就发现可疑的地方。

陈某家的楼梯间不在大厅里,是在房间里屋的卫生间旁边,试问一位客人怎么可能提着礼物,进入到屋里主人的房间里去,万一有女眷呢?这绝对是一个真实客观证据,加上目前掌握的一些证言矛盾还有行贿人的一些问题,案件有了可辩的空间,还不能一剑封喉。

控方证据1月26日,陈太太到银行去存钱10万块钱,刚好供证与客观证据都是吻合。这10万的资金来源才是案件最致命的关键问题。

二、调查资金来源

开庭前三天,薛律师让陈太赶快回家,他交代说“如果你要还陈先生清白,必须要找客观的东西,这10万块钱是从哪里来?再回去把所有的银行卡、存折、存单全部重新检查一遍,是不是有可能哪一张没查过呢?”

第二天晚上很晚,薛律师接到一个电话,说“薛主任我找到了!”原来陈太找到了一张交水电费的工商银行存折,这个存折每年就存点小钱放在里面,用于水电费备扣,就在1月26号她从账号里取出9.8万加自己的零钱凑成10万,到马路对面的建设银行把钱存到建设银行卡里,时间大概20分钟左右。之前因为整个时间已经让家属精神焦虑,家里乱得一塌糊涂,完全没想资金来源的问题。

有了取款存款时间节点,测出两家银行的距离与花费时间,加上案发现场的情况再结合供证的一些毛病,薛律师肯定得说,这10万被拿掉是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我们需要全方位的辩护,所以,他继续调查取证。

三、搜寻交往证据

陈某与叶某交往是非常谨慎,叶某曾经送过一个LV的包,陈某也不要清楚这包多少钱就拎着包上班,结果有旁边的好朋友跟他讲这个包两三万,他立马回去让女儿查询价格,第二天让驾驶员把包归还给叶某。

叶某的妻子曾经给陈太太送过4000块钱的衣服化妆品,在叶某的妻子过生日的时候,陈太太专门买了阔气的包大约7000、8000块钱送给她。

以上三条调查的结果,薛律师都作为证据来出示,反映陈某没有受贿的故意,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最后薛律师给了当事人一个非常满意的庭审结果。

这种死案99%的律师都会放弃,但他有办法!

薛律师说:实际上最好的辩护是主动进攻而不是消极的防守,侦查的时候是侦查机关的主动进攻,审查起诉是三方的拉锯,到了法庭的时候是我们该进攻了。我们要坚持有效的辩护,避免无效的辩护,绝对的避免错误的辩护,还给他们一个满意的庭审,实际上也是给自己满意的庭审。

薛火根——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主要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兼任江苏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南京法医学会理事,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法律义助中心主任。

想知道薛律师怎样在刑九解释下进行贿赂案件的有效辩护吗?来点睛网听取《刑九解释下贿赂案件的有效辩护》详细讲解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1-19 13:47
下一篇 2024-01-19 15:1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