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100万!男子调制假冒高端名酒,获刑3年半处罚金40万

来源:中山日报

栏目:新闻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市中院于4月22日通报一起涉案金额达100万元的制售高端名酒刑事案件:一男子受雇他人调制假冒名酒,案值高达100万元。被告人汪某成近日终审获刑3年半,处罚金40万元。此前,该制售假酒团伙已有3人被判刑。

案值100万!男子调制假冒高端名酒,获刑3年半处罚金40万

2013年10月份以来,湖北省武穴市人詹某西带着19岁的侄子詹某在东区租赁商铺,并租用商品房雇佣汪某成调制假酒,他们将调制勾兑的假冒洋酒、白酒及红酒放在两个商行由胡某生负责销售。2014年10月,警方捣毁该制售假酒窝点,詹某西、詹某和胡某生被抓获,假酒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詹某西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35万元;詹某获刑4年,被处罚金45万,胡某获刑1年半,被处罚金10万元。汪某成一直潜逃,直至2018年5月30日落网。去年2月,市第一法院对汪某成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汪某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结合案情,对他判刑3年半,处罚金40万元。汪某成辩称他只是受雇佣负责调酒,是用低端酒灌装到高端酒瓶中冒充高端酒,不会危害人体健康,请求从轻判罚。

市中院认为,汪某成采用以次充好的手段生产伪劣酒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对食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原审判决并无不当。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周方 刘颖清

◆图/网络

◆编辑: 周振捷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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