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律师实务|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之前可以行使

【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珠海、(珠海)律师事务所】:

珠海律师实务|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珠海律师实务|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之前可以行使

一、法规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珠海律师实务|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之前可以行使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适用条件

珠海律师实务|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之前可以行使

适用本条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也是设立赠与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行使任意撤销权必须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就不存在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基础。

2.赠与的标的物是房产。如果赠与的是动产,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动产的物权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因此,只要交付了标的物,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225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上述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也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仅是对抗要件。因此,对该类特殊动产,在已经交付的情况下,不应以未办理转移登记为由,支持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3.房产尚未进行转移登记或“加名”的变更登记,赠与人仍是赠与房产的所有权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即使一方实际占有另一方的不动产,如果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加名”的变更登记,应当认定为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除非经过公证,否则,赠与人依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民法典》第659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由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一方的财产往往只是名分的不同,实际上大多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因此,即使另一方一直合法占有使用该房产,也不能认定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仍可以撤销赠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房产所有权才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同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也归于消灭。根据对本条的上述理解,夫妻一方就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约定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果赠与房产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或者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办理公证手续的,对受赠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登记后赠与房产的已变更为受赠人,不再受本条解释调整。

三、问:针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赠与行为,珠海律师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1.夫妻赠与应当签订书面文件。

因夫妻共同生活的特点,即使动产已经完成了交付,但对动产是否属于赠与物难以界定,为避免出现纠纷时难以认定,可以要求赠与人出具书面文件。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均应通过书面文件约定赠与人、受赠人、赠与条件,如是否无偿等。

珠海律师实务|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之前可以行使

2.约定赠与后,及时履行物权变动手续。

由于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将夫妻间房产权利的变更视为赠与,赠与应当完成物权变动手续,因此在赠与人作出赠与承诺后,双方对不动产的赠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对动产的赠与应当及时完成交付,避免出现纠纷时,受赠方对赠与物仅享有债权,不享有物权。甚至因未完成交付,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

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遵守赠与约定,避免成为重大过错方。

根据法律对赠与行为的规定,受赠人并不能不可撤销的享有所有权。依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在夫妻双方之间婚姻义务也是双方需要遵守的义务,因此受赠方需要注意在婚姻存续期间遵守赠与约定,避免成为重大过错方,赠与方在完成物权变动的情况下仍有权撤销赠与。

珠海律师实务|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之前可以行使

4.婚姻关系不成立或解除可撤销夫妻间不动产赠与。

婚内赠与一定程度上伴随着维持婚姻稳定、婚内和谐的目的,因此在婚姻关系不成立或解除时,部分法院则认为婚内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便通过类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撤销或解除夫妻间不动产赠与。赠与人在婚姻关系不成立或解除时,可以考虑依据该原则,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1-15 02:11
下一篇 2024-01-15 03:1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