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博渊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志华

执业三十载 法援九十起

任志华,1985年参加工作,现任甘肃博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泾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泾川县工商业联合会十届执委、泾川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自参加工作起,执业三十多年来始终兢兢业业、奋发图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律师“法律守护者”的崇高使命,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坚持把对正义、公正的追求作为不变的职业信念,始终遵循于法律的引导,听命于职责的要求,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敬畏于良知的警醒。

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任志华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节,“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执业以来,任志华多次获得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2001年,被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表彰为“全省爱心助残律师”;2011、2015年两次被平凉市委政法委、平凉市综治委、平凉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2013年被泾川县县直机关工委命名为“五星共产党员”。

为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满足当地群众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法律服务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任志华参与各类公益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每年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逾千人次,承办的各类案件程序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特别是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案件、突发性复杂案件和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均能够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合理疏导群众情绪、耐心释法说理,始终做到以维护社会发展大局为重、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

自执业至今,任志华共办理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先后为泾川县人民政府、泾川县人民医院、泾川天纤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长庆油田勘探中心服务公司等20多家省内外单位、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提供了许多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挽回经济损失,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从2010年担任泾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以来,任志华帮助县政府及县直部门参与出庭应诉、审查各类合同、参与招商引资谈判、出具法律意见函、处理复杂问题,其中仅2016年共协助县政府及县直部门审查重大经济合同12份,涉及金额2.3亿元。同时,他 组织开展律师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近年来先后参与开展了“百家律师事务所服务百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千名律师服务千家企业”等专项活动,组织全体律师深入农村和经营单位,为农民排忧解难,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促进企业科学决策,依法经营。

任志华一贯要求自己做一名正直的人、有良知的人、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让法律散发出人性的光辉,让那些打不起官司的社会弱势群体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公平正义的阳光。自执业以来,他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多起,为残疾人、困难群众、社会弱势群体减免各种代理费用4万余元,先后累计为30多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无偿法律服务。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经验和工作便利,积极担当矛盾纠纷义务调解员、法律知识义务宣传员的角色,每年参与调解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社会复杂矛盾纠纷、民间乡邻街坊纠纷等都在20起以上。(记者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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