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恶意投诉了!

我是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恶意投诉了!我是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恶意投诉了!

代理购房者,被开发商恶意投诉

被对方当事人投诉的律师可能是好律师,它侧面证明了律师服务己方委托人的周到和尽责。

被投诉、揭露开发商——深圳市前海天健房地产有限公司预售合同霸王条款的两篇文章:

《深圳国企网红盘现“霸王条款”:违约金2%对20%,相差10倍!》

《前车之鉴,天健“悦湾府”签约风险提示!——以“悦桂府”案为例》

开发商起诉购房者赔付340多万违约金及损失,笔者代理购房者应诉过程中,发现预售合同存在大量陷阱条款、霸王条款,基于对委托人的同情和对霸王条款的愤慨,为避免更多处于弱势群体的购房者踩坑上当,撰写上面两篇文章提醒,遭遇开发商天健恶意投诉,现答辩如下:

1、从《投诉书》投诉请求第一项“请求深圳市律师协会要求被投诉人立即删除推文”、事实和理由中“投诉人的新楼盘天健悦湾府正在开盘,被投诉人的行为给投诉人造成了不可计量的巨大损失”可知,投诉人名为投诉被投诉人违规披露案情,实为投诉被投诉人泄露霸王条款(购房者知晓后会审慎购买),投诉目的是不允许被投诉人发声揭露其霸王条款,为其继续坑害购房者扫除障碍!

2、包含被披露霸王条款在内的完整《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在开盘前已经公示并在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属于公开公众知晓信息,被投诉人予以披露提醒,不存在泄露之说;

3、以案说法,分析并提醒购房者注意投诉人的合同霸王条款,避免重蹈委托人覆辙,是有社会责任感、有正义感的深圳律师公益之举,值得全国律师学习,值得律协褒奖而不是打击。

——当今社会,太需要像被投诉人这样关心、关注弱势群体,敢于冒着被打击、被投诉的风险为弱势群体发声,有梦想、有情怀、有担当、有社会责任感、有公平正义感的好律师了!

4、事实证明,投诉人后续开盘天健悦湾府合同,依然一模一样存在被投诉人推文提醒坑害购房者的合同陷阱条款、霸王条款;

5、投诉人为国有房企,本身肩负着有别于民企更重的社会责任,并负有公平交易的义务,被投诉人推文点评其预售合同霸王条款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人民监督权,是为了避免更多处于弱势群体的购房者继续踩坑受害,就此来说被投诉人推文也是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6、《投诉书》第一项“请求深圳市律师协会要求被投诉人立即删除……等文章”,以被投诉人文章构成侵权为前置条件,系普通民事侵权纠纷,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不属于律师协会受理投诉范围;

7、就投诉人店大欺客,被投诉人推文披露其预售合同霸王条款不构成侵权,投诉人作为对方当事人恶意投诉,严重损害被投诉人合法权益,请求律协对投诉人借助律协之手打击报复被投诉人的行为予以谴责(希望律协擦亮慧眼,不要沦为投诉人恶意投诉打压被投诉人的工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深圳律协认定被投诉人披露投诉人预售合同霸王条款的行为违规,等于禁止了被投诉人披露已公示的开发商霸王条款,漠视开发商霸王条款的存在,任由霸王条款祸害处于弱势群体的购房者,等于不允许有正义感的律师为正义发声,这与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天职背道而驰,与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背道而驰!

最后,以法律界耳熟能详的第50届韩国百想艺术大赏最佳电影奖《辩护人》台词结束本次答辩:

“在这种市民无法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务人员,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这才是真正的法务人员的义务。”

——这个社会,需要有人为正义发声!

深圳张茂荣律师

说明:

之所以发文直播,是受了侯律师在福田主任群直播被投诉的影响,是想让深圳市律师协会对被投诉律师的违规调查处于阳光之下,确保公正处理,避免沦为恶意投诉推手,避免误判合规的好律师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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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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