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叶晓:院子里的“露天法庭”

提到法庭 ,许多人的脑海中浮现出的图像应该是:宽敞明亮的审判大厅里,身穿法袍的法官端坐在威严的审判台上,背后的墙上国徽高悬,整个法庭庄严肃穆。可是,你能想象到设在院子里的露天法庭是什么样子的吗?今日,笔者参与代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就是在院子里的露天法庭开庭审理的。那么,具体的案件是什么情况,法院在院子里的露天法庭开庭又是什么情景呢?

律师叶晓:院子里的“露天法庭”

孟某和王某2002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后开始谈婚并同居生活。2003年2月12日生育一女孟某某,2006年1月13日,双方在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007年双方同去山西务工,期间因琐事发生矛盾,王某独自离开。2007年12月,孟某在内蒙古自治区一煤矿务工时,因煤矿塌方致腰部以下受伤,腰椎以下瘫痪,至今一直瘫痪在床。2010年4月1日,经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批准,认定孟某为肢体壹级残疾并颁发了残疾人证。在此期间,女儿孟某某一直跟随孟某生活。2016年4、5月间,孟某某称外出寻找母亲而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18年5月12日,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并分居。同年6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感情没有改善。2020年1月,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同孟某离婚。

律师叶晓:院子里的“露天法庭”

2020年2月底,孟某得知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洋县法律援助中心遂指派陕西洋县148法律服务所叶筱承办此案。援助人叶筱作为孟某的代理人接受该案后,第一时间和孟某取得了联系。当得知孟某系残疾人,常年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时,即安排时间,克服疫情期间出行不便的困难,亲自到孟某家中,了解案情。援助人送法上门,孟某十分高兴,显然也被感动了。在交谈中,援助人了解到,孟某和王某原来夫妻感情较好,但自从2007年12月孟某受伤致残,瘫痪在床后,由于实际的生活压力,双方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特别是2016年4、5月间,女儿孟某某称外出寻找母亲而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且杳无音讯后,孟某认为是王某唆使女儿离家出走并故意对自己隐瞒消息,甚至认为王某已经在外面和别人同居成家,而且说自己受伤后,所得不多的赔偿款也被王某挥霍掉了许多。但王某对孟某的这些说法均不予认可,因此双方积怨较深,矛盾比较尖锐。孟某瘫痪在床已经十几年,年迈的父母常年体弱多病,早已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母亲最近正因病在医院住院治疗,年迈的父亲既要在医院照顾母亲,又要回家照顾自己,成天跑的疲惫不堪。全家生活的信念和唯一的希望——至今才刚满17周岁的女儿孟某某,现已离家出走近4年,杳无音讯。整个家庭由于缺乏劳动力,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经济也十分困难,为建档立卡残疾贫困户。在这样的情况下,王某再次起诉离婚,对孟某的刺激较大,孟某的悲观、抵触情绪明显,有着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情绪和倾向。

律师叶晓:院子里的“露天法庭”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援助人叶筱及时对孟某进行了思想疏导,缓解情绪,劝导其立足现实,克服困难,坚定生活的信念,依法妥善解决矛盾。并及时同法庭联系,将孟某的实际困难和情绪告知承办法官,请求法官协助做好原告王某的思想工作,争取此案调解结案。之后,援助人又通过面谈或电话、微信联系沟通的方式,多次对孟某进行劝解引导,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化解其不良情绪,缓和矛盾,为案件的最终调解及案结事了奠定基础。

律师叶晓:院子里的“露天法庭”

2020年3月27日,该案按时开庭。当天早上,天下了小雨,天气比较寒冷。中午,雨停了。孟某躺在父亲驾驶的三轮车厢里,被其父亲拉到了法庭。为了方便躺在三轮车厢里的残疾人孟某参加诉讼,法庭特地将审判庭设在了院子里,形成了“露天法庭”,并在临时设置的简陋的“露天法庭”里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结束后,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援助人叶筱积极配合协助法庭,依法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并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律师叶晓:院子里的“露天法庭”

2020年4月2日,依然是下着小雨的寒意阵阵的天气。根据法庭的通知,援助人叶筱一早就赶到了法庭,再次配合法庭对该案进行调解,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和怨恨。特别是抓住双方之间的感情纽带——女儿孟某某的教育成长,和血缘关系无法改变、骨肉亲情无法割断的客观事实,联系双方当初的感情基础和恩爱甜蜜,劝导双方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回忆过去,展望未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进行调解引导,并让双方当面进行交流沟通。说到动情处,孟某和王某双方均热泪盈眶,低头抽咽不止,心中的隔膜和怨恨也随之土崩瓦解。经过五、六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孟某生活困难帮助金5万元,双方离婚。之后,法庭很快制作好了离婚调解书,王某也到银行取来了5万元现金,当场交到了法官的手中。考虑到孟某携带这较大数额的现金多有不便,安全问题也没有保障,法官即同援助代理人一起,将现金和孟某一同送回了家中,并亲手将5万元现金送到了孟某的手中。孟某十分高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至此,该起普通但又并不一般的、在院子里的“露天法庭”开庭审理的离婚案件,圆满落下了帷幕,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法律援助受援人孟某也十分满意。

【叶晓律师 案件点评

民事案件审判的终极目标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婚姻家庭案件虽然是普通的小的民事案件,但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平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具体到本案来说,由于孟某的一系列不幸遭遇,导致双方的积怨较深,矛盾尖锐,孟某对王某的离婚起诉抵触情绪和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倾向明显,因此,该案如果稍微处理不当,就很有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引发一些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律援助代理人叶筱为了使案件能够案结事了,积极对孟某的思想进行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并同法庭一起,做了大量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案件调解结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隔阂,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了法律援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陕西法制网 责任编辑 翟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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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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