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驻法院援助工作站成立运行

兴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驻法院援助工作站成立运行

(通讯员 田江涛)12月4日,在国家第四个宪法日当天,兴平市司法局和兴平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为兴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标志着驻法院援助工作站的正式成立运行。

驻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兴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驻法院援助工作站成立运行

为了更好方便服务群众,工作站设在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内,在大厅醒目位置悬挂有《工作站职责》《值班律师权利义务》《值班律师工作纪律》和《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等制度牌,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法律援助中心精心选派值班律师,将热心公益事业、业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德才兼备的律师安排轮流值班。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法律援助进行初审,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拔、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兴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驻法院援助工作站成立运行

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的设立运行,变以前的“等群众上门咨询和申请援助”为“将法律援助送到群众面前”,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前移,靠前便民,将法院工作与法援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驻法院值班律师以做群众的贴身“法律顾问”为宗旨,在立案大厅为群众提供免费的专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以及诉前调解等“套餐式”服务,不但可以免去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奔波之苦,指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高了群众的维权能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立案大厅人员接待、答疑解惑等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双赢。该举措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将‘便民’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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