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01 证券简称:浩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纺路99弄99号第五幢8层B区888室
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基本信息……3
二、发行计划……3
(一)发行目的……3
(二)发行对象以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3
(三)发行价格以及定价方法……4
(四)发行股份数量或数量上限,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4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发行对象自愿锁定承诺……4
(七)募集资金用途……4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5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5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5
三、非现金资产的基本信息……5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5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6
六、认购合同内容摘要……6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6
(二)认购及支付方式……6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6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6
(五)自愿限售安排……6
(六)违约责任条款……6
七、中介机构情况……7
(一)主办券商……7
(二)律师事务所……7
(三)会计师事务所……7
八、相关声明……8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
证券简称:浩亚股份
证券代码:832101
公司电话:021-59568575
公司传真:021-59568578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纺路99弄99号第五幢8层B区888室董事会秘书:钟颖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需要,本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发行对象以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1、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上海翕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2日,认缴资本额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号310114002856169,法定代表人黄佳,注册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835弄25号10幢2230室。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股东性质 认购方式
1 上海翕湛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00,000.00 法人 现金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0
2、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在增发新股时,公司现有股东放弃对新增
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三)发行价格以及定价方法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000,000股。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133,450.27元,每股净资产为1.15元。
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7,735.5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24,223.5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000,000股,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09元,如以发行价格2.00元计算,摊薄的静态市盈率约为22.22倍。
本次定价依据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后确定。
(四)发行股份数量或数量上限,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数为5,000,000.00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挂牌公司无除权、除息情况。
挂牌公司自挂牌以来,无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情况,不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发行对象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承诺。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拟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
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的《关于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的议案》、《关于授权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为2名。本次定向发行拟新增股东人数1名。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会超过200人。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不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
三、非现金资产的基本信息
本次股票发行无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将有所提高,对其他股东权益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使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不存在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六、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为被投资人: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为投资人:上海翕湛投资有限公司。
(二)认购及支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生效条件为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合法通过时立即生效。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无
(五)自愿限售安排
无
(六)违约责任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因此给其他协议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中介机构情况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领导: 王东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21-61768639
传真: 021-61768690
项目负责人: 陈功
项目小组成员: 杜民中、黄娜、吴端阳
(二)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沃薛军
住所: 上海市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5号楼20-21层
电话: 021-54070010
传真: 021-54070020
经办律师: 孔霞、翟呈群
(三)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锦辉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中心E座11、12层
电话: 010-85886680
传真: 010-858866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子周、李音
八、相关声明
(一)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陈洪 李方燕 钟颖
温润根 朱胜磊
监事:
廖璐 李小勇 关穗
高级管理人员:
李方燕 钟颖
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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