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

最近几年,市场上涌现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公司,抢夺法律服务市场,搅得这个行业不太平静。

近日,又发生大新闻。涉及律界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汉坤律师事务所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家名为上海汉坤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了个微信公众号“汉坤法律”,发布了一篇争议极大的文章——《如何合法开除孕妇》。后又接着发布了一篇《通某力往事》。很多人乍一看微信公众号的名字,都以为是汉坤律师事务所开的号。导致韩坤律师事务所紧急出来辟谣,于凌晨00:04发布了一篇《严正声明》。内容是:他人开设的“汉坤法律”的微信公众号,导致许多不明真相的公众误以为该微信公众号与汉坤律师事务所有关。而且,该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给韩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并表示已经固定了证据,且会立即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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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汉坤法律”的微信号就发了一篇文章,名为《情况说明兼道歉信》虽然名为“道歉”但似乎内容均是奚落,对汉坤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严正声明》,逐句展开回应和回怼!且不论这篇文章会不会进一步激怒汉坤,仅就起内容而言,就为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起诉,提供了弹药!对此,我们在接下来分析。

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

至此,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较量正式拉开帷幕,而且似乎已经吸引力整个法律圈的关注。

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

一、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可能比大家想象的大得多!

二者虽然都有“法律”二字,但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组织形式。

1、管理机关不同,导致监管强度差别巨大

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

律师事务所的主管部门是司法部门,由司法部门(一般是司法局)核准注册并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唯一合法机构。有的朋友会说,也有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但是,他们仅能为就职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能公开提供法律服务。所以,不再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所以,如果有的机构并非律师事务所,但宣称由律师提供服务,那是典型的虚假宣传

如何取得并持有律师资格?需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并经过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

取得律师资格后,律师协会也会持续监督律师的执业行为,并对违规执业行为进行惩戒。司法局每年都会对律师进行年审,只有通过年审的律师,才能继续执业。对于律师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

而法律咨询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他们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严格的门槛限制,理论上讲,可以是任何人,但律师除外!他们的员工,不排除有法律专家,但也完全可能是刚参加了几天的培训才弄明白民法、刑法区别的小白,或者是读过几篇判例仅对法律一知半解的人。因为,法律并未规定明确的从业门槛。

从监管的强度而言,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远远强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

为什么?全国律所数量不到4万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工商登记的市场主体超过1.7亿户。这个数量的差别大约是4250倍。也就是说,无论是市局还是县局,司法局对于律所的监管难度和强度,肯定是远远超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你不能奢望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于法律咨询公司这一普通的市场主体的监管强度,可以达到司法局对于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强度。

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

二、责任承担方式,律师事务所是无限责任,而法律咨询公司是有限责任

从法律上讲,律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企业,而法律咨询公司属于公司,可能是有限公司,也可能是股份公司。这有什么区别呢?

1、区别就是,委托人要追究律师事务所的责任,如果律师事务所无法赔偿,可以继续向其合伙人要求赔偿

今年,甚至近期,已经有多个判决支持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赔偿高额损失。这种情况下,一般先由执业保险理赔,如果不足以赔偿需要由律师事务所继续赔偿,律师事务所如果无法偿付,需要由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赔偿义务

2、而如果要追究法律咨询公司的责任,法律咨询公司无法赔偿,那可就真的到此为止了,除非法律咨询公司存在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否则,是不能向股东去追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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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汉坤律师事务所起诉维权,能否打赢?

笔者认为,汉坤律师事务所胜诉的概率是很高的,无论是商标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

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这个是事实,相信的汉坤的律师会从各个方面收集整理证据。而且,“汉坤法律”微信公众号对此也认可,其在文章中使用了“鼎鼎大名的律所”的表述,表明其知晓且认可汉坤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

这个是事实,相信的汉坤的律师会从各个方面收集整理证据。而且,“汉坤法律”微信公众号对此也认可,其在文章中使用了“鼎鼎大名的律所”的表述,表明其知晓且认可汉坤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

2、汉坤律师事务所在45类“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 法律咨询; 诉讼服务”等群组注册了商标。而上海汉坤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没有,但其注册微信公众号“汉坤法律”却是典型的商标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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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往判决的支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盈科(广州)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纠纷案件,不久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刚刚作出二审判决判决,支持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请求。停止侵权、改名加赔偿30万元,并且需要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平台上设立的账号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盈科案与本案,除当事人名称有所不同外,几乎完全一致。本案如果汉坤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起诉(当然也可以在上海起诉),最终依然是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同一法院,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作出截然相反的判决,更何况案件本身似乎并无疑义。

当然,从这个意义上讲,盈科案才是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但盈科案似乎没有引发法律圈如此高的关注。所以,不揣冒昧,我们就称本案为第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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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1-0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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