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版发布 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省律协获悉,修订后的《浙江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已于日前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修订后的《行为规范》共11章、161条,从结构以及内容上进行了全面调整、细化和完善,使其既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相协调,又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有浙江特色的新规定,并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防止虚假诉讼、律师调查令、律师与法官互评、律师出庭发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作出了规范要求。

“作为省律协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修订《行为规范》是我省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意识,促进我省律师行业整体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律协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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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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