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停保手续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起点是什么?

听听世间百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大家好,我是宋律师。某职工于2017年某月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2019年11月,该职工在工作中不慎摔入排水沟导致骨折。2019年12月,有关部门出具工伤决定书,认定该职工构成工伤。2020年5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缴纳工伤保险。2020年12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职工的伤残等级为九级。2021年1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协议中约定劳动者自愿放弃由其伤残等级九级造成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并且需要帮助用人单位申领该笔费用。2021年9月,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中心提交材料,申请支付因员工伤残九级需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021年10月,工伤保险中心向用人单位作出不予支付的答复,理由是用人单位在伤残鉴定尚未有结论之前帮助员工办理了停保手续。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停保手续

那么职工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吗?首先要了解国家设立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事故和患职业病之后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促进职工工伤愈合,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如果职工因工作患职业病或遭受事故却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违背了国家设立工伤保险的初衷。因此,案例中的工伤保险中心应该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起点是什么时候呢?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停保手续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用人单位在伤残鉴定尚未初结论之前就为其员工办理了停保手续,那么该员工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停保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即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起点应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职工患医疗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停保不会影响职工享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以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为前提。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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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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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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