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省吃俭用攒下8根金条,想着黄金保值将来可以作为生活保障,没想到日子慢慢好起来,母亲没来得及享福就因病去世了,傍身的金条变成了子女矛盾的导火索,原本和睦的家庭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石桥司法所调解员吴俊赶来“灭火”,促成这家人达成调解协议,重归平静生活。
不料,父亲去世后,“战火”又起,这家人又向吴俊“搬救兵”。
近日,吴俊不负所望,为这起跨度长达5年之久的继承纠纷划上了句号。
家住杭州拱墅区的吴大伯和妻子膝下育有3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吴强、二女儿吴娟和三儿子吴明。
2017年,吴大伯的妻子因病去世,留下15万现金、8根金条和年迈的吴大伯。因为继承和赡养问题,3个子女吵得不可开交。
“一根金条100克,值好几万呢,不能一个人都拿。”“谁来养爸,谁就拿财产。”“不行,儿女都一样,应该平分!”……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子女们争了很久,却一直没有谈拢。
“本来8根金条是我和老太婆存下来防老的,没想到孩子们争来抢去伤了感情。”吴大伯伤心地说。走投无路之下,他找到石桥司法所,希望帮忙解开一家人的心结。
调解员吴俊深入了解了一家人的情况,认为吴大伯的赡养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至于遗产,只要确认了具体金额,即使暂时搁置不作分配,也不会影响日后子女继承的份额。“做儿女的,理应以孝顺父母为重,大家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遗产继承也不急于一时,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怎样好好照顾老人,让他颐养天年。”
“我是大儿子,我愿意来养爸。”听了调解员一席话,吴强主动提出赡养,但要求15万现金要交给他,用于父亲的医疗费用。吴娟、吴明看到大哥表态,也表示愿意每月拿出一定的赡养费。
最终,三人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遗产不作分配,父亲由吴强赡养,父亲的日常医疗费用超出500元的,从15万存款中扣除,所有开支明细需告知弟妹;吴娟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吴明支付800元;8根金条由吴娟来保管,如吴大伯要使用金条,需子女三人共同见证。
这一次调解后的数年间,吴家再未有过争执,一家人都按照调解协议执行,相安无事。
直到2个月前,吴大伯去世,吴强拿着当年签订的调解协议,再一次找到石桥司法所,请吴俊主持对父母的遗产进行分配。
调解现场,吴强拿出了一份父亲手写的遗嘱,并提供了父亲写遗嘱时的录像。遗嘱中写明:现金全部归吴强所有,而8根金条归孙女(吴强的女儿)所有。
这一分配立马引起了吴娟和吴明的不满,他们怀疑遗嘱是大哥伪造的,一家人再起争执,调解陷入僵局。
此后,吴俊多次上门一对一沟通,并建议吴强去做笔迹鉴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中有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你手上父亲写遗嘱的录像没有第三人在场,只有笔迹鉴定证实是你父亲亲笔才有效。”
对于吴娟和吴明,吴俊也再三说明其父亲生前是大哥吴强在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你们这些年对父亲也孝顺,我会和吴强沟通,拿出一部分遗产分给你们,都是一家兄弟姐妹,没有什么心结解不开的。”
见到吴强拿出的笔迹鉴定后,吴娟和吴明终于认可了遗嘱内容。吴强也在吴俊法理并用的劝说下,愿意分出一部分遗产:“这些年爸治病花钱,原先15万现金现在还有8万左右,都是一家人,咱也别闹了,听听调解员意见,看看怎么分。”
吴俊以吴大伯的遗嘱和2017年签订的第一份调解协议为基础,确定了最终的遗产分配方案:吴娟和吴明每人分得现金1.9万元、金条1根以及部分金器;吴强分得现金4万元;剩余6根金条根据遗嘱由孙女(吴强的女儿)继承。吴家三兄妹在石桥司法所现场履行了协议内容,至此,这场跨度5年的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文中除吴俊外,均为化名)
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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