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官司肯定能赢么?#首先,真正的律师会认真地…

#请律师官司肯定能赢么?#首先,真正的律师会认真地和提出这种问题的人讨论在这个被讨论的事件中“赢”的含义。不同的事实,证据材料的充分程度,都会影响案件的不同结果。举一个例子,同样的犯罪数额,但一个的事实证据是可以质疑的,另外一个则没有否定现有证据材料的空间;结果当然会有差异!还是同样的数额,一个有立功甚至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下跨一档量刑,结果又怎么可能相同?而有没有立功表现,可不是律师能左右的。

当然,有的被告人和家属往往以为有了律师,就可以不谈事实本身了,直接提出无罪或者最轻贴线量刑的要求。只能说是自己对律师制度的误解吧。这种误解之上当然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下的委托行为,结果一定是双方面对最后不够理想的结果,互相抱怨。

我做律师越久,越觉得信息必须透明。让当事人或者家属明确自己请律师的目的是什么。此处的“目的”和“赢”可以作同义解。但这种目的的讨论一定是具体的、结合案件本身情况的。

这种讨论自然要求律师事先做功课。浩瀚无垠的法律规定还时不时地变化,这就是我们现在面对的现实。律师不是在开庭的路上,就是在准备开庭的路上。没有哪个真正的律师会满心欢喜等待什么人请自己吃顿饭喝一场大酒。我的经验是,这种请吃的饭,每一口都是伴随着解答问题咽下去的,舒适程度为零。

拉回话题到律师为一个咨询做功课。

我的经验是先把这个罪名、这类合同的所有现行规定过一遍,再模拟可能提出来的问题——-这个难度颇大,要站在咨询者的立场上设计,很多时候还要仰仗自己过往的经验。然后全部做出笔记,再约时间咨询。

我曾经和医生聊,觉得有点儿像手术前要看看血管图。不是自己记不住,而是要再过一遍,让自己的自信达到确信。

事实和证据部分最有意思,咨询者如果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会有无数个“如果…”。其实在案件中只能有一个“如果”以事实状态的形式呈现出来罢了。我经常劝他们:想多了耗神费力,等它来了再说!律师不是“十万个为什么”的编辑。等卷宗出来了,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我们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自然就能看到卷宗。

还有婚姻案件的当事人,被困在“他肯定不会同意离婚、肯定不会放弃孩子、肯定不会给我房子、肯定不肯给我钱…”。这是必须停止咨询,只问一个问题:你想离婚还是他想离婚?他如果是你的“上帝”,你就继续和他回家过日子!今天的咨询是没有意义的。

这一点上,商事案件咨询者若与当事人是一体的,倒不会浪费时间在这上面,有那功夫直接研究对方的诉请、抗辩和理由了。

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大家确定工作目标,律师和当事人一起向什么方向努力。这个方向是具体的,而非一个空洞的“赢”。

大家可能觉得你这个律师很好啊,和你谈得这么透彻,我再去其他家律师事务所也如此谈谈,没准就自己开庭了,不花一分钱,多划算呢。这就是我们业内人士说的“大白瓢子”了。

放心,这种情况是我们要防范的,因为我们的咨询本身就是法律服务业务内容,正常情况下是要收费的。我会事先告诉准备来的人,如果只问法律规定,我知道的就在电话里告诉你,你自己可以去查去学习,现在互联网上啥都能找到,不需要也不可能屏蔽那些知识和规定。如果需要我事先做功课,然后提供咨询,那么请付咨询费。咨询费用在将来双方签订的工作协议里可以扣除。

这样一番操作,我这里没有大白瓢子,来的都是大家诚心诚意地研究问题的。哪怕将来没有签成工作协议,相见仍然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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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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