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做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夫妻做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今天的话题,从一个情感故事开始说起。

女子媛媛与男友交往多年,感情很好,双方父母对二人也很满意,于是谈婚论嫁开始提上日程。

可就在领证前夕,媛媛发现婆婆把婚房做了财产公证——这套婚房是公婆全款购买的,所以归媛媛的未婚夫所有。

沉醉于结婚喜悦中的媛媛,因为这件事心里很不舒服:“这不明摆着怕我图他家的财产吗?我是这种人吗?”

爱情因为物质方面的问题闹得不快,连带着婆家娘家都产生了嫌隙。

其实,媛媛还真不是爱慕虚荣、图男方财产的人,因为她父母是开古董店的,随便一个物品都值几十万,而且媛媛还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给她准备的嫁妆就是一些古董藏品。于是,她从嫁妆中选择了一件白釉花口瓶拿到鉴宝栏目,请专家鉴定估价,专家给出的价格是20万,加上其他藏品价值百万。

媛媛认为没结婚就斤斤计较,以后结了婚岂不是问题更多?既然对方都做了公证,自己如果不做,万一日后感情不和分开,岂不是亏大了?所以,她也想把嫁妆做公证。

那么,问题来了。夫妻做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公证人员解释说,婚前财产公证是非常有意义的。首先,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明确财产归属,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事后如若发生财产归属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避免举证困难,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其次,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骗婚”,也能尽可能避免受对方婚前债务牵累。最后,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夫妻双方纯粹、良好感情的维系,稳定婚姻生活。当然,夫妻双方不做婚前财产公证也不会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产生任何影响,同时并非所有的财产都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例如,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汽车等财产,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像产权归属不易明确的动产,如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纠纷,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该公证人员感慨地说,婚姻并非是一场交易,无论是否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目的都在于追求婚姻幸福,保障婚姻稳定,使婚姻回归爱情的本质而不陷入流俗的漩涡,相爱容易相守难,且行且珍惜。

赵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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