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工人受伤,如何维权?

王先生问:我父亲64岁了,近日在建筑工地做工受伤。他没有签劳动合同,包工头也没有帮买保险且不赔偿,目前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付的,请问能认定为工伤吗?可以索赔吗?

吴穷律师解答:因为你父亲超过法定六十岁的退休年龄,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工伤。虽然不能认定工伤,但属于劳务的法律关系,也可以进行索赔。根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待你父亲出院后,收集整理疾病诊断证明、病历、收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可直接到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依法索赔。

9月3日(周五)值班律师安排

上午:吴艺霞,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解决,公司合规业务,国企合规业务,合同审查,投资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商事谈判等。15678182915

下午:李锦秀,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纠纷。17377101583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阳光百合阳光百合
上一篇 2023-10-28 08:01
下一篇 2023-10-28 08:14

相关推荐